肖先生在杏林分院為妻子辦好掛號手續來到產科,護士、值班醫生卻以各種理由不接收。(記者 王火炎 攝)
據廈門日報報道 孕婦臨產在即,當班醫生卻以“未在本醫院產檢、床位太滿”等理由拒絕接收,并在未安排孕婦轉院情況下就離開了。孕婦及其家屬無奈之下,只能打的到其他醫院生產。市糾風辦組織工作人員、行評代表深入調查,弄清事件原委,糾正醫院不當做法。
【反映】
醫生護士都表示不收未在本院婦檢孕婦
20日4時許,睡夢中的肖先生被妻子因疼痛發出的聲響驚醒,妻子懷孕足月即將臨盆。肖先生趕緊將妻子就近送到了杏林杏西醫院。醫生檢查后告訴肖先生,他妻子要生了,需要立即進行手術,但此時正有另一名產婦正在做手術,他妻子的情況又比較危急(注:肖先生妻子此胎為第二胎,第一胎為剖腹產,屬于疤痕子宮孕婦),建議他們轉院,并幫忙聯系了120。
據肖先生說,當日6時左右,120救護車將他們送到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杏林分院(以下簡稱“杏林分院”)急診部,急診部醫生查看后叫護工將妻子直接送到了產科。辦完入院掛號手續后,肖先生趕忙來到4樓產科。護士問他在哪兒做的產檢?肖先生告知是在杏西醫院,護士就說他們沒法接收,這是醫院規定!過了一會來了個女醫生,在詢問了有關產檢問題后,同樣表示沒在他們醫院做產檢,他們沒辦法接收,這是醫院的規定,并說就算能接收也沒有床位了,讓他趕緊聯系120救護車轉院。
“醫生檢查了一下,說我妻子宮口開大1—2cm,還可以堅持兩小時。”聽醫生那么說,肖先生只好拿起手機撥通120。120接線員表示,杏林片區的120救護車已出車轉送另一患者,現無法轉送,若要轉院,該院應聯系上級醫院。肖先生見妻子當時的反應很強烈,一直喊痛,連走路都很勉強,擔心來回折騰轉院妻子受不了。“我再去找醫生說情,醫生還是沒同意。”肖先生再次撥打120,醫生和120接線員交談了一會,具體說什么他不清楚,到最后醫生還是告訴他無法接收,要他們轉院。后來,醫生說有手術要做就離開了。
在和杏林分院“僵持”期間,他又聯系了杏西醫院院長,希望能再轉回去做手術,得知杏西醫院的手術沒結束。直到6時34分,杏西醫院院長打來電話,表示手術快做完了,讓他們趕緊回去。肖先生攙扶著妻子攔了輛的士趕回了杏西醫院。
肖先生說,醫院本應以救死扶傷為宗旨,病患處于危急,醫生卻以各種理由拒收,實在是讓人想不通。
【調查】
醫生明知救護車短時間無法趕到竟一走了之
市糾風辦工作人員、市行評代表對此事展開了調查。調查人員首先來到杏西醫院。據杏西醫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天上午值班醫護人員報告說,有一疤痕子宮孕婦病情很急,子宮收縮很強,由于他們當時正在為另一孕婦做手術,沒有能力接納這個病人,遂要求醫護人員趕快與120聯系轉上級醫院。
肖先生妻子林女士在杏西醫院的“待產、產程觀察記錄”顯示:5月20日6時50分,林女士已在杏西醫院待產,宮口開4cm。杏西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大概6時30分,他們下了手術臺,得知肖先生及其妻子再次回到醫院。因孕婦病情緊急,他們及時向院長報告,院長指示,如果再次轉診,病人途中可能發生危險,并將情況上報市衛生局基婦處,基婦處領導指示隨時保持電話聯系,必要時可派搶救人員。同時,他們即刻由行政院長、業務院長牽頭組織全院各科室主任會診,就地進行搶救手術,手術過程順利,現林女士仍在該院住院,母子平安。
隨后,調查人員來到市120急救中心,調取5月20日的報警錄音。5時40分,120接到杏西醫院報警稱有孕婦要生產需救護車;6時06分,肖先生用手機撥打120,120接線員告知120駐杏林站點的救護車已出車轉送另一患者,現無法轉送,請其再與杏林分院聯系,若該院無法處理,可由該院聯系上級醫院。6時08分,肖先生再次撥通120,一名女報警人(后經證實為杏林分院產科值班醫生)稱在杏林分院有一患者因沒床位要求轉院。120接警人員再次告知,120救護車剛出車(患者需送中山醫院),可能需一小時左右,且杏林片區只有一部救護車。女報警人表示明白,掛斷了電話。根據調查,當日杏林分院產科值班醫生明知120救護車無法短時間內趕到醫院,卻未做出任何處置,一走了之。
【調查】
醫生直接拒收患者也未填寫診療記錄
調查人員就此向杏林分院醫務科、值班醫護人員進行調查。產科值班醫護人員表示,當日的床位已滿,走廊和電梯門口都住滿病人,醫護人員已經是超負荷運轉。由于考慮到肖先生妻子一直都在杏西醫院產檢,且病人具備轉院條件(評估短時間不會分娩),就向病人及家屬說明病房已滿,且原則上在哪家醫院產檢就在哪個醫院分娩,建議轉院治療。
杏林分院的說法符合相關醫療規范嗎?根據調查人員的了解,醫院應當實行首診負責制。即,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并認真記錄病歷。如接診醫院條件有限需轉院,首診醫師也應與所轉的醫院聯系安排后再予安排轉院。而杏林分院的接診醫生在孕婦掛號后就直接拒收,也未填寫診療記錄,病歷空白。現場對孕婦的處置措施不當,未上報科主任采取妥當處置措施,也未報告醫院總值班。
調查人員還從市衛生局基婦處了解到,杏西醫院是一所具備一級助產技術資質的醫院,不具備破宮產術的資質和技術條件,杏林分院作為上級醫院,接診醫師未認真對待高危產婦,直接拒收并建議其到不具備破宮產術資質的產檢醫院分娩,更是不妥當的。
【整改】
衛生主管部門要求醫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待產孕婦
對于高危產婦被拒入院一事,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高度重視,責令有關部門認真核實分析該事件具體情況,認為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醫院明確規定“急診患者收住院,任何科室不得推諉病人,接診科室必須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嚴禁以不符合本科室診療范圍或沒有床為由拒收病人”,杏林分院產科值班醫生未按規定收住急診待產患者,也未規范履行首診負責制;醫院明確規定,不論是否在本院產檢,都不得拒收急診待產患者。而值班醫生以不在本院產檢作為理由之一勸患者轉院,明顯處置不當,且未報告科室主任和醫院總值班;值班醫生未認真履行轉院制度,未先與轉診醫院溝通,以便轉診醫院提前做好接診工作,特別是杏西醫院只是具備一級助產技術資質的醫院,不具備剖宮條件,更不應該建議患者轉回該院。
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為此提出整改措施:對當事醫生在全院通報批評,并做深刻檢查,要求產科以此為鑒,醫務人員不得以在哪個醫院產檢就在那個醫院分娩為由讓病人轉院;組織分院各科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開展專題討論,認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從該事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組織廣大醫務人員認真學習首診負責制、轉院制度、報告制度等核心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加強醫院管理,落實責任,加強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服務意識,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市衛生局基婦處也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分析,并作出處理意見:要求杏林分院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切實落實首診負責制,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全市具備助產技術資質的醫院,應切實加強對高危孕產婦的識別,及時評估存在的風險,由醫院負責及時轉診到上級醫院,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待產孕婦,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當事人和當事醫院,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市糾風辦表示,杏林分院發生的這起醫生對待危重病人冷漠的事件,說明某些醫護人員的醫德醫風尚存在改進提升的空間,市糾風辦將敦促衛生部門高度重視此事,認真嚴肅作出處理。(市行評代表 楊毅 記者 薄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