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導報報道 政府做出的行政決策,并不一定都是對的,如果不對就要及時糾正。廈門各級政府將建立決策“糾錯”機制,決策失誤引發重大問題,將果斷予以糾正,并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昨日,記者獲悉,廈門市政府日前發布《2012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明確提出,將建立健全八項行政決策法治化機制。
這八項機制分別是: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制度、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糾錯制度。
這八項制度,旨在推動政務決策進一步公開透明,嚴格依法行政。其中再次強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應當進行聽證;聽證意見要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吸收采納。
建立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凡是涉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舉措、發展規劃和有較大影響的重要政策,涉及公共利益或者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應列入風險評估范圍。
而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糾錯制度,則是通過民意反映、檢查調研、評估審查等方式,開展跟蹤反饋,對決策實施引發重大問題的,決策機關應當及時調整或停止實施,并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記者黃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