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導報報道 近日,劉某被集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此前,他冒用別人的銀行卡取款6000元。
2011年11月18日7點左右,王先生到集美區灌口一臺銀行柜員機取款。取錢后,王先生忘記將銀行卡從取款機上取出。后來王先生去銀行,才知道丟失的銀行卡已經被他人冒領了6000元。
原來,王先生取錢時,劉某正好排在其身后。輪到劉某操作時,他發現王先生沒有把卡取出,可以繼續操作,便從王先生的銀行卡里取走6000元。
取了別人的錢,劉某一直膽戰心驚,錢不敢花掉,卡不敢丟掉。
后來,劉某看到了王先生張貼出來的尋物啟事,連忙聯系王先生,主動歸還6000元和銀行卡,并當面向王先生道歉,得到了王先生的諒解。之后,劉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記者陳捷通訊員張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