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廈門成為繼北京、上海后,全國第二批實行離境退稅的城市之一。昨天上午,廈門市旅游局就此召開說明會。
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適用對象包括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即境外旅客。
境外旅客滿足四大條件可申請退稅: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達到500元人民幣;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李托運出境。應退增值稅額=退稅物品銷售發票金額(含增值稅)×退稅率(11%),但退稅代理機構需要收取2%手續費。
廈門市確定的首批離境口岸是高崎國際機場和五通碼頭;辦理離境退稅的代理機構為興業銀行廈門分行和廈門銀行。
目前,廈門首批參與離境退稅的商店共10家,包括天虹商場(3個門店)、國貿免稅商場、磐基中心、萬仟堂(3個門店)、山國飲藝和惟藝漆線雕。這些商店在門口或店內收銀臺處均張貼著“退稅商店Tax Free”。
需申請退稅的,應向商家索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和銷售發票,離境時主動持退稅物品、申請單、銷售發票和本人身份證件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