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廈門上市公司安妮股份(002235)發布公告,公司昨日收到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書,判決被告田村敏久應向原告廈門安妮股份支付款項人民幣284 萬元及按照年12%支付利息,案件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公告顯示,2013年9月安妮股份將所持日本ANNE株式會社(簡稱日本安妮)98%股權以人民幣270萬元轉讓給田村敏久。但田村敏久僅支付了第一期股權受讓款40萬元人民幣,余款230萬元人民幣至今尚未支付,且部分款項已逾期支付。為此,安妮股份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定被告方依據合同約定支付股權受讓款并承擔違約金及訴訟費用合計284萬元人民幣。
雖然東京地方法院已發布判決書,但安妮股份表示,目前案件尚處于上訴期內,一審判決尚未生效;存在被告申請上訴,案件進入二審階段的可能。若被告方上訴且公司二審敗訴,或案件一審判決生效但無法得到有效執行,公司將仍然無法收回款項。公司已于2013年年報中,對該股權轉讓款項計提壞賬準備69萬元。若公司未能收回款項,可能在確認該款項無法收回時增加161萬元其他應收款損失,對公司未來業績造成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