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倆橫穿馬路時,被一名騎電動車逆行的男子撞倒,肖女士被對方送到醫院后檢查發現,右腿骨折,但讓她生氣的是,肇事者居然借口說要給電動車充電,一去不復返。
昨日上午,肖女士撥打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訴說此事,她說肇事者當時穿的制服左臂位置印有“協警”的袖標,她懷疑對方是一名協警,“其實醫藥費不多,我就是很生氣,他逆行撞倒人,還把我丟到醫院,不負責任。”
【事發】
橫穿馬路時被撞倒 竟被責怪“不小心”
10月16日一大清早,家住嘉園路的肖女士送女兒去幼兒園。途經湖里大道時,母女倆橫穿馬路要到對面的公交站臺,這時旁邊騎過來一輛電動車,沿兩條車道中間行駛,不時跨到對向車道上。就在她們停住腳步想等電動車先通過時,后者居然直沖過來將她們撞倒了。
肖女士說,對方竟先指責她們過馬路不小心,讓她非常生氣。“他穿的是一件藏青色夾克,左臂有一個袖標,上面印著‘協警’。”她說,對方夾克的胸口位置,還有一個工號,是“231503”。
倒地后,肖女士感覺右腿疼痛、行動吃力,所幸女兒沒有受傷。她要求對方先將她們送到幼兒園,再商量如何處理。肖女士說,女兒一進園,對方就想離開,被她攔住,要求他送自己去醫院檢查。
【開溜】
借口給電動車充電
肇事男子一去不返
當天上午,兩人來到位于寨上的健民醫院。期間,肖女士詢問對方的姓名和電話號碼,對方只說在江頭工作。
肖女士說,醫生讓她拍X光片,她剛準備讓對方去補交費用,男子卻說要先去給電動車充電,之后一去不返。
經檢查,肖女士的右腿骨折,整個治療花了她1000元。
【警方】
公安單位暫查無此人
若是協警將嚴肅處理
回到家后,肖女士報了警。但民警說,查了幾家公安單位都沒有這個人。
記者了解到,如果是協警編號,應該是“XJ”開頭,而在民警隊伍中,沒有人使用“231503”這一警號。昨日,湖里交警大隊答復記者稱,目前他們正在加緊調查,如果核實發現肇事者是協警或其他工作人員,警方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