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持續深化作風建設,2月11日,沈陽市紀委通報3起公款旅游典型問題。
1.鐵西區大潘街道岳家村黨支部書記李合元、村委會主任吳立福、村委會委員劉彩娟、黃振華公款旅游問題。李合元、吳立福以參觀革命教育基地的名義,組織全村黨員到風景區旅游,村委會委員劉彩娟、黃振華未給予制止也參與了旅游,費用在村集體賬戶中支出。李合元、吳立福、劉彩娟、黃振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大東區前進街道二臺子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朱蓮、黨支部書記沈興海、農業經理王忠義、工業經理韓秀蘭、工作人員楊玉琢公款旅游問題。朱蓮使用公務用車,多次與沈興海、王忠義、韓秀蘭、楊玉琢去秦皇島、桓仁等地旅游。朱蓮、楊玉琢因還存在公款吃喝等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沈興海、王忠義、韓秀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于洪區平羅街道雙樹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金朗,村黨支部委員劉國、李鳳琴公款旅游問題。楊金朗、劉國、李鳳琴借“七一”活動之機,使用村集體資金組織全村黨員外出旅游,并違規給黨員發放誤工補助費。楊金朗、劉國、李鳳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公款姓公,不能亂花。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于心、外踐于行。各地各部門要對外出考察、學習培訓的出行和線路安排嚴格把關,對經費報銷嚴格審核,注重抓早抓小,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不斷推進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級紀委監委要加大問責力度,嚴格落實“一案雙查”,以“零容忍”的堅決態度,防止“四風”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