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又到確定是否啟動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機制的時間窗口。
今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按照本市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及調價公式測算,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票價都已達到調價啟動點,但今年仍舊與去年一樣,暫不啟動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相關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相關政策對外公布的時間一般都放在12月,主要考慮動態調整以年度為調整周期,且需與軌道交通新線開通做好銜接,一并考慮售檢票系統的調測試和票價標識更新等工作。”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確定不調價之后,2018年是否啟動動態調整,需在相關統計數據對外公布后,根據具體測算情況和明年公共交通運營實際,多方聽取意見、綜合平衡后再行確定。
本市現行的公共交通票價是2014年制定的。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年,本市在調整公共交通票價的同時,為提高公共交通定價政策的透明度,出臺了《北京市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建立了“1年1小調、5年1大調”的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按照機制要求,本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以年度為周期,根據價格調整公式,定期進行測算調整。當平均票價調整幅度大于等于0.1元時,啟動年度調價。未達到上述啟動條件時,當年不作調整,納入下一周期累計。
“票價動態調整的核心是讓公共交通價格逐步反映運營成本變化情況,理順價格機制,避免價格矛盾積累。”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以此計算, 2017年是本市公共交通票價第3個年度動態調整期,按照本市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及調價公式測算,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票價都已達到調價啟動點,但綜合考慮本市交通運行總體狀況,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后決定,今年暫不啟動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相關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算賬】
地鐵票價3年累計可上調幅度六毛七
年度調整主要考慮公共交通企業人工成本、動力成本和其他可變成本的變動情況,根據人工成本占50%、動力成本占20%、其他成本占30%的權重測算出來的。
“年度動態調整中所涉及的數據均為公開數據,社會各方均可查詢測算。”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按照《北京市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中的公式測算,目前本市公共電汽車的票價累計調整幅度為0.1元,達到票價調整啟動臨界值0.1元,符合地面交通票價調整條件。記者注意到,軌道交通的票價調整幅度更高,已經累計為0.67元,超過票價調整啟動臨界值0.1元,符合軌道交通票價調整條件。
該調價了為什么不調?
相關負責人說,雖然地面交通成本變動已經到了調價臨界值,但考慮到近年來本市地面公交客運量呈逐年下降態勢,為保持地面公交票價對短途出行客流的吸引力,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后決定,今年暫緩啟動地面公交票價動態調整,地面公交的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那么成本上升幅度更高的軌道交通票價為什么不調?
這位負責人說,主要是考慮本市軌道交通仍在大規模建設,新線仍在陸續開通,客流尚不穩定,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后研究決定,今年暫緩啟動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軌道交通的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根據規定,當公共交通價格調整達到啟動條件后,會由公共交通運營企業提出價格調整具體意見和價格調整方案,經發展改革委、交通委、財政管理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審、聽取相關方面意見,并報請市政府同意后,才會對外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