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從福建省旅游局獲悉,福建省旅游局與福建省高院自2016年聯合建立旅游巡回法庭以來,已經在全省成立了12個旅游法庭,為福建旅游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后,海內外游客樂享“清新福建”提供了重要保障。
據了解,2016年底,福建省高院與福建省旅游局聯合下發《關于構建旅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在客流量大、旅游糾紛頻發的旅游目的地法院,設立旅游景區人民法庭或組建旅游審判團隊;在游客集散地、旅游景區建立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巡回審判點等,及時審理涉旅游糾紛案件,切實推進“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務承諾工作。截至目前,福建已經在福州、廈門、莆田、寧德、龍巖、漳州、平潭等地成立了12個旅游法庭,維護了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福建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透露,今年省旅游局和省高院還將加大推廣力度,在全省重要旅游城市和重點景區,建立旅游巡回法庭和審判點,靈活選擇各種方式和途徑,努力化解矛盾糾紛,讓游客到福建能夠游得放心,游得安心。(汪平 李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