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旅游局獲悉,近期,福建省旅游局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對2016年景區提升項目進行獎勵。記者發現,獎勵共分為三大類,最高獎金額達到100萬元。
具體為:一是A級景區獎,對2016年新評定的國家5A級景區獎勵100萬元、4A級景區獎勵30萬元。
二是國家級品牌獎。對2016年新評定的國家旅游度假區或國家級生態旅游示范區獎勵50萬元,用于景區旅游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景區提升獎。智慧景區建設根據各景區收費票點數和人流量,核定新建智慧閘機或改造智慧閘機的實際數量,按5A景區不高于18萬元,4A景區不高于15萬元,3A景區不高于12萬元給予補助;景區的游客服務中心、停車場等項目建設給予補助不高于30萬元;省定重點景區予以重點補助。(記者 李永貴 通訊員 蘇文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