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
石獅市醫療衛生事業成就·
醫改10周年成果系列報道
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中堅力量,也一直是我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主戰場”。然而,公立醫院與政府那“剪不斷,理還亂”的復雜關系卻一直飽受各界質疑,“理順政府和公立醫院之間的關系,是解決長期困擾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這一觀點早已成為業內的一致共識。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了“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石獅市總醫院作為福建省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醫院之一,同時是福建省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試點之一,要著力完成“制定章程”“完善議事決策”“加強黨建”“專家治院”等14項核心任務。就在剛剛過去的9月份,《石獅市總醫院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在職工代表大會和市公立醫療機構管理委員會上通過了審議。
作為醫院發展的根本“大法”,章程將總醫院的性質、宗旨、方向、定位等核心固定下來,有助于推進醫院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精細化。這也意味著,我市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和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相互融合推進,取得了新的進展,兩項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外部理清政醫權力清單
讓醫院自主經營!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要求之一,就是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根據此前印發的《意見》的要求,醫院要以章程為統領,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議事規則、辦事程序等。這是相關國家政策中首次對醫院章程的制定進行規范,更因為醫院章程恰恰是我國絕大多數醫院所欠缺的。
記者注意到,此次《章程》里明確提出,市醫管委履行政府舉辦者和出資人職責,全面領導總醫院管理體制、治理機制、運行機制、補償機制和監督機制等方面的改革及管理工作,組織對總醫院院長、總會計師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的績效考核;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落實市醫管委的決策,實施以監督、指導為主要方式的行業管理,形成統一高效的監管機制,推進管辦分開;市總醫院則代表政府履行辦醫責任,賦予其人事管理、內部分配、年度預算和運營管理等自主權,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將市域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人、財、物劃歸總醫院,實行統一管理及運營。
不難發現,政府今后將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導、管規劃、管評價等方面,而對于醫院的微觀管理及運營權力則充分放權給醫院,以保障醫院能夠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
一方面,將公立醫院領導與衛健行政部門負責人的職位相分離,能夠讓院領導們更為專注地投入到醫院的管理工作中來,用業內人士的話說,以后的院長更像是掌管醫院的“職業經理人”。
另一方面落實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可以有效落實政府職責,并調動醫院自主管理的積極性,激勵公立醫院按照政府設立的目標發展和運行,為患者提供更好服務,緩解此前公立醫院在行政壟斷之下可能滋生的腐敗以及因缺乏市場競爭導致服務質量低下等問題。
內部管理更加精細
政府不再過多干涉醫院內部經營管理,意味著院領導們的權限比以往得到了更大提升,能夠充分行使內部的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人員招聘、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等多項工作。但這并不意味著院領導的決策可以徹底不受限制,甚至出現“一言堂”的情況。
《章程》中明確指出,總醫院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做出決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總醫院還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體現了黨委在公立醫院中的領導作用,使黨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反映。
醫院是專業性很強的組織機構,廣泛聽取專家的意見至關重要。對此,《章程》還提出,要發揮專家治院的作用,總醫院將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學術、醫療、教育、科研、藥事等專業委員會,輔助總醫院行政領導班子對相應具體事務進行專業化決策與管理。
根據《章程》,在強化醫院現代化管理中,同工同酬、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薪酬等多種分配方式也將被提上日程。
當然,政府放權,提高醫院的自主經營管理權,并不意味著醫院可以徹底脫離政府的監管任意發展。
石獅市衛生健康局醫改有關負責人表示,政府雖然不再直接干預醫院的日常內部管理,但并不意味著政府不再管理醫院,而是通過法律法規、建立有效激勵和約束機制來約束醫院,通過醫療服務質量安全、費用控制、績效、民眾滿意度等多種指標,以及三級綜合績效評價來對總醫院進行全方位考核,并將結果與醫院的財政補助、院長薪酬、醫院工資總額(量)等掛鉤,來推動醫院的良性發展。(記者謝艷通訊員王振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