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了《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該《辦法》在總結梳理《關于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通過建立區域注冊制度、電子注冊制度、注冊信息公開和查詢制度,改進醫師執業注冊管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平穩有序流動和科學配置,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服務需求。
《辦法》在定期考核方面規定,醫師執業注冊后每2年進行一次定期考核,連續兩個考核周期未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依法注銷《醫師執業證書》;在變更注冊方面規定,即日起,醫師變更注冊無須再到原單位和原所在執業機構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可前往擬執業機構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直接辦理變更,同時向該部門提供醫師定期考核合格證明。
衛計部門要求各相關人員到行政服務中心衛計窗口辦理相關手續時,要根據《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做好有關工作,以規范醫師執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記者 許長財 通訊員 彭將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