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穿警服未帶執法證,開無牌摩托車,男子自稱交警查扣校車遭質疑
石獅公安局通報 當事交警男子被停職
視頻中,涉事交警以校車未在停靠點停車為由,要求司機出示駕駛證。昨天,海都記者沿事發地塘邊村主要村道實地走訪發現,道路沒有設置車輛停靠點。一小店老板告訴海都記者,村道經常有校車經過,從未見過什么??奎c,一般都是就近讓孩子下車,由于上學放學時間本來車輛就不多,也不會引起道路堵塞。這個說法得到了多位村民的證實。
昨日下午5時許,石獅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里對此事進行通報,通報稱:針對網民反映的石獅交警王某某“查扣校車”不規范執法的情況,我局高度重視,已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民警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決定,并責成警務督察部門對其行為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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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執勤執法基本規范:穿制服、出示證件、兩人以上
公安部印發的《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要求——
交警在檢查涉嫌有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時,應使用規范用語:你好!請出示駕駛證、行駛證;要求當事人將機動車停至路邊接受處理時,應使用規范用語:請將機動車停在(指出停車位置)接受處理。
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應穿制式服裝,佩戴人民警察標志;執勤警用摩托車應配備制式頭盔、停車示意牌、警戒帶等裝備。
查處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時,需向機動車駕駛人敬禮;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靠邊停車,可視情況要求機動車駕駛人熄滅發動機或要求其下車;告知機動車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檢查機動車駕駛證,詢問核對相關信息;指出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聽取機動車駕駛人的陳述和申辯;給予口頭警告、制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違法處理通知書或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在道路上執勤時,穿統一的反光背心;駕駛警車巡邏執勤時,開啟警燈,按規定保持車速和車距,保證安全;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執勤應由兩名以上交警或一名交警帶領兩名以上交通協管員進行;在霧、雨、雪、冰凍及夜間等能見度低和道路通行條件惡劣的條件下設點執勤時,在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執勤,應當由三名(含)以上交警或兩名交警和兩名(含)以上交通協管員進行。(海都記者 林永清 陳紫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