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國務院正式發布“水十條”后,省、市陸續發布“水十條”。2月29日,石獅市政府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可謂石獅版“水十條”,明確了今后的工作目標:至2020年,全市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生態環境穩中趨好。到2030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方案提出,我市將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等十個方面著力,向水污染宣戰,力保“河清海藍”。
全面取締“十小”企業
方案提出,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取締“十小”企業。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同時,推進印染、制革、電鍍等重點行業專項治理,實施清潔化改造。原則上不得新建上述重點行業項目,對于改建、擴建的,必須遵循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原則。2017年底前,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推進印染、電鍍行業集控區污水深度治理工作,積極引進新工藝,做到過程回用和末端回用相結合,印染和電鍍行業水資源重復利用率分別達50%、35%以上。大堡、伍堡、錦尚三個集控區全面落實雨污分流制度,設置規范化的雨水排水口和污水排污口,堅決打擊污水偷排、漏排現象。
力推“海綿城市”建設
方案要求,通過控制用水總量、提高用水效率、科學保護水資源等舉措,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3.05億立方米以內,要創建全國節水型城市。
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采用滯、滲、蓄、凈、用、排相結合加大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及降雨初期的污染治理。新建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應安裝雨水利用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雨水利用設施。
全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
主要水系水質按功能區要求達標率,是一項主要指標。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主要水系水質按功能區要求達標率達到90%以上;近岸海域水質優良(Ⅰ、Ⅱ類)比例達到72%左右。
方案要求,要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2017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到2030年,全市主要水系水質按功能區要求基本達標,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在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方面,加強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及時公開水源水質狀況、自來水廠出水和管網末梢水水質狀況。2016年起,每半年(豐水期和枯水期各一次)向社會公開。
定期公布污染超標企業
石獅將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對排污單位的排放監督。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自2016年起,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結果向社會公布。
今年,石獅將制定出臺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工作配合機制,強化環保、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和單位協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機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報等規定。值得關注的是,我市將按省、市有關要求,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強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環保工作的監督。(記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