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小舅子的身份證,通過偽造證件的方式騙取銀行信用卡,幾次透支后又拒不還款。日前,被告人林某因信用卡詐騙罪,被石獅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承辦法官提醒市民,切勿隨意將身份證借給他人,以免被用于非法用途。
今年45歲的林某,石獅蚶江人。“我想申辦一張額度大點的信用卡來做生意。”據林某供述,他經小舅子蔡某(另案處理)同意后,準備用其身份證申辦信用卡。但因沒有足夠的財力證明,林某就找到中間機構,將蔡某所住的房屋面積虛報至680平方米,并于2012年8月31日把相關材料交給中國工商銀行。
據蔡某供述,信用卡辦下來后,他就把信用卡交給林某使用。起初,林某都有及時還款,然而,從2013年年底開始,蔡某便頻繁接到銀行的催款電話。期間,蔡某也幫忙還了幾次,同時催林某去還款。直到案發時,蔡某才知道林某不僅沒有及時還款,還偽造了房產證明。
經石獅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銀行卡惡意透支人民幣210723.6元,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被告林某偽造房產證,可酌情從重處罰,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記者鄭秋玉通訊員吳斌斌吳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