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石獅法院祥芝法庭修繕改造工程已近尾聲,將于1月24日搬回原址(鴻山鎮洪厝村)辦公。自2016年1月25日起,市民辦理立案、開庭、咨詢案件進展等屬于祥芝法庭受理范圍的相關業務時,請到位于鴻山鎮洪厝村的祥芝法庭辦理。
據了解,祥芝法庭業務管轄地區包括:祥芝鎮、鴻山鎮、錦尚鎮、永寧鎮、蚶江鎮等地。受理案件的類別及范圍包括:其轄區內屬于石獅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勞動爭議),但屬于民事審判第一庭專管的除外;其轄區內屬于石獅法院受理的標的額50萬元以下(不包括本數)的商事案件,但屬于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專管的除外。(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洪彥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