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2日訊 泉州市環保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昨日發布消息,援引省環保廳通報,披露20家環評機構被責令整改,期限為6個月。
整改期間,各級環保部門不得受理這20家環評機構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申請;整改期滿,須經省廳同意后方可恢復開展業務。
被責令整改的20家環評機構如下:寧德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永安市環保技術服務公司,福州閩涵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學,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節能環保有限公司,蘇州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蘇宏宇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晟環保科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四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鑫垚環境技術有限公司,江蘇嘉溢安全環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北京中環瑞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商丘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中輝國環(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江蘇葉萌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宗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海都記者 徐錫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