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校辦學將有更大的自主權,且將得到政府更大力度的扶持。日前,《泉州市關于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在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設置內設機構、開展協同創新、專業建設等多方面給予支持。
支持優秀高職校升格為本科
根據《意見》,泉州市將推動高等教育把發展重點轉到提高教育質量上。
推動高校分類發展。支持本科院校建設,適度擴大辦學規模,成為具有鮮明特色、行業特色、專業特色的高水平應用型高校。加強高職院校建設,支持辦學條件優良的高職院校升格為本科院校。重點支持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支持辦學條件好、辦學規范的高職院校擴大辦學規模、申報示范性高職院校。支持薄弱高職院校調整改造和重組。
支持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確保省市出臺的支持高等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一律適用于民辦高校。鼓勵民辦高校引入新的出資者或通過資源整合重組壯大辦學實力。
支持高校自主評聘教師
我市將全面實行高校職務聘任制,支持高校成立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將教師、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和社會科學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權下放給高校,實行評聘合一。在原高校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另外增加3~5個百分點高級崗位數。對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由高校直接聘任特設崗位,不計入學校崗位結構比例。
支持高校自主公開招聘人員、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內設機構負責人,除按規定在任免前須征求主管部門意見的人員外,由高校自主選拔聘用。
同時,支持高校自主開展對外合作交流,自主開展協同創新。在科技經費中安排市級“協同創新”專項資金,資助我市高校培育一批市級“協同創新中心”,并爭創國家級、省級“協同創新中心”。
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
市財政將從每年城市教育費附加安排用于職業教育30%中提取一定比例設立高職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高職院校開展示范性高職院校、師資培訓、專業帶頭人、示范專業、教材、實訓基地、應用技術工程中心等重大項目建設和用于貼息化債。支持行業部門設立行業高職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所屬學校建設。
到2013年年底市屬公辦本科高校生均撥款力爭達到中央要求的1.2萬元的目標。逐步提高高職院校生均撥款水平,適時調整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定額標準,到2015年,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生均預算內撥款原則上不低于8000元,一般高職院校原則上生均撥款達到6000元以上,有困難的在現有的基礎上提高30%。按學科類別制定分類的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記者 陳玉珍 曾聰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