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2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陳杰)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公布了泉州第一批房屋市政工程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典型案例。豐澤區、晉江市、德化縣三個在建工程項目的4家施工、監理單位,因違反相關安全生產規定,被通報并處以罰款。
近日,豐澤區住建局在對泉州市北峰片區小滯洪區連通渠新建工程項目開展日常巡查中發現,該項目深基坑(基坑開挖深度超過4米,屬危大工程)的鋼板支護樁施工時,施工單位未按專項施工方案設置支撐梁,監理單位未對該深基坑工程開展專項巡視檢查,涉嫌分別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相關規定。經立案調查,豐澤區住建局依據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施工單位海峽三建(福建)建工發展有限公司處1萬元罰款并將有關情況移送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機關,對項目經理、安全員分別處0.1萬元罰款,對監理單位廈門中達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處1萬元罰款,對總監、專監分別處0.1萬元罰款。
晉江市住建局在對鳳竹鞋業“微工業園”(一期)—廠房G項目開展“雙隨機”檢查中發現,該項目工人違規騎行電動砂漿車至施工電梯梯籠內運送材料,項目管理人員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經立案調查,晉江市住建局依據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施工單位中建同濟(福建省)建設有限公司處1萬元罰款。
德化縣住建局在對德化縣醫院城東院區-感染防控中心工程(施工單位:福建申發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開展日常巡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2名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且動火作業(焊接作業)時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經立案調查,德化縣住建局依據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福建申發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