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實施首個工作日,截至17時
——全市受理離婚登記申請71對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實施。1月4日首個工作日,人們新領取的結婚證上有了新變化,而辦理離婚登記按照新規,有了30日時限的“離婚冷靜期”。記者從泉州市民政局獲悉,截至昨日17時,全市共受理離婚登記申請71對。
離婚要先提交申請書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鯉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婚姻登記窗口。在咨詢窗口的工作臺上,醒目地擺放著兩張紅紙打印的“辦理離婚登記溫馨提示”,詳細介紹了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冷靜期等程序。窗口工作人員告知,與以往不同的是,因如今執行的法規變成了《民法典》,如今無法立即領取離婚證,而是要按照《民法典》相關規定,先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并領取《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據了解,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收到回執單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回執單,向受理機關撤回婚姻登記申請,并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自離婚冷靜期滿后30日內,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在期限內申請發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逐步加強婚姻家庭關系輔導
“婚姻冷靜期,或許能讓當事人對雙方的關系有重新的認識,也能避免在情緒沖動期做出重大決定。”資深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治療師一泓認為,現在不少人屬于沖動離婚,冷靜期可以減少沖動離婚和輕率離婚。在現實生活中,存在一些人對離婚認識不足的現象,只是把離婚當做夫妻沖突的升級,而沒意識到離婚是一種關系的終結。她介紹,在日常接觸到的當事人中,有不少人通過溝通,找到合適的解決方式,打開心結,最終打消了離婚的念頭。而要讓“離婚冷靜期”真正發揮作用,相關部門可以組織心理工作者等對當事人進行冷靜期輔導等干預。
泉州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近期洛江區婚姻登記處成立了冷靜期調解室,提供心理服務及法律服務。今后部門也會逐步加強婚前、婚后及婚姻危機等婚姻家庭輔導,希望通過積極調解,促使雙方當事人平息怨恨、減少敵對,珍惜自己與配偶的關系,也為以后審查當事人提交的離婚協議作充分準備。(記者 龔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