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5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莊小強)駕駛營運車輛上路,被交警查出醉駕。為此,男子龍某不僅丟了飯碗,還將被刑拘。23日晚,泉州交警豐澤大隊一中隊在泉秀街查獲該起醉酒后駕駛出租車案件。
當晚23時15分許,民警在泉州市區泉秀街設卡盤查攔下了一部出租車。該部出租車車窗緊閉,民警示意駕駛員搖下車窗接受檢查,但駕駛員并不予配合。隨后,民警進行了破窗前的警告,駕駛員才緩緩降下了車窗。
龍某被民警現場查處
此時,車內一股濃厚的酒味飄散了出來。經測試,駕駛員有醉酒駕駛的嫌疑,民警遂先控制住了該名駕駛員。經鑒定,該名出租車駕駛員血液乙醇含量為153.9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據查,該出租車司機姓龍,四川人,已在泉州從事的士行業多年。據龍某交代,23日晚上,他到南環路一個朋友家中喝酒,約喝了4罐啤酒后,龍某便駕車往市區方向開,結果被交警設卡攔截住。
民警介紹,龍某醉酒駕駛出租車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警方目前已對龍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龍某所持有的駕駛證將被依法吊銷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即使十年后重新取得駕駛證,龍某也不得再駕駛營運類機動車,這意味著龍某因此而丟了“飯碗”。
民警提醒,出租車屬于營運車輛,為社會公眾提供了較為頻繁的公共交通服務,因此出租車駕駛員也應具有更強的交通安全意識,否則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損害公眾利益。請廣大營運車輛駕駛人,謹慎安全駕駛,千萬不要觸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