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培育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從今年起到2020年,福建省將以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與新醫藥、海洋高新、現代農業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為重點,培育和發展100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其中,要求泉州培育200家以上。
根據《計劃》,福建省將建立“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發展庫”,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將入庫進行培育,包括:于省內工商注冊登記,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劃型標準的中小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主營產品銷售額占60%以上;近3年研發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銷售收入的3%(軟件類企業不低于5%);科技人員占比不低于10%;擁有技術創新團隊,建有研發機構;具備良好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與一定的自主知識產權數量;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等。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
培育對象可疊加享受多項扶持政策。
培育對象的投資項目審批核準手續將全部納入網上審批、限時辦結;發展項目優先列入省、設區市重點建設計劃,優先推薦評優評獎。
加大研發支持力度。培育對象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同時,財政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實際減免的所得稅額,給予同量資金獎勵。
此外,還將落實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進口免稅等政策。對培育對象購買科技創新服務,省級科技創新券優先予以補助,每年最高20萬元。對培育對象建設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臺、牽頭設立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購買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職務發明專利等都有補助。
轉化重大成果項目最高資助2000萬元
《計劃》不僅對創新過程加大支持,對創新成果推廣和轉化也給出多項紅利。
對培育對象在福建省轉移轉化的重大成果項目,將分階段給予資金資助,最高資助總額可達2000萬元。
鼓勵使用培育對象生產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屬于國內首臺(套)的按銷售價格60%、屬于省內首臺(套)的按銷售價格30%對生產企業及用戶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對培育對象并購國外高端品牌,按并購金額的5%給予補助,單項最高500萬元。對主導制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分別給予每項不高于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的獎勵。
此外,培育對象參加國內外知名專業展會、參與省外公開招標項目中標、以專利權質押獲得銀行信貸等,也都有對應的獎勵政策。
科技人員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將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骨干帶領團隊參與培育對象協同創新,并給予科研項目優先立項支持。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赴培育對象創業,經同意離崗者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并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待遇,3年內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記者 鄭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