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求于傅某峰的人,談完事離開前,往往會留下一個神秘信封。傅某峰笑納了這些信封,多年來“平安無事”,直到去年案發。這位洛江區科技局原局長,洛江區總工會原副主席、黨組書記,因為在職期間受賄20多萬元,一審被洛江區法院判入獄7年半。
笑納信封局長落馬
出事后,熟悉傅某峰的人都為他感到惋惜,今年45歲的他,本來前程似錦。
從政履歷顯示,身為碩士研究生的傅某峰,歷任泉州市洛江區科技局局長、洛江區虹山鄉黨委書記及洛江區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書記。而他出事正是在他任職局長和總工會副主席期間。
傅某峰記得,2006年春節前,洛江區某電子公司老板的妹妹、財務總監徐某到他辦公室拜年,一番寒暄后,徐某要離開前,留下一個牛皮紙信封就走了。過后,傅某峰打開一看,是一疊厚厚的鈔票,有5000元。傅某峰并沒退回去。此后2007年、2008年春節前,徐某均奉上一個裝有5000元的信封。徐某這樣做,是為了感謝傅某峰在公司經營期間給予的幫助。
傅某峰受賄的最大一筆是3萬元現金。出這筆錢的是某公司董事長張某鵬,他是在2009年春節前送錢給傅某峰的。此外,他還于2007年、2008年各送給傅某峰面值5000元的購物卡。每次,他都把東西裝在信封里。據悉,這是為了感謝傅某峰為該企業獲得科技項目及資金提供的幫助。
法院查明,在2004年至2009年期間,傅某峰利用職務便利,向企業、個人提供科技項目信息及獲得經費、科技進步獎及經費、行業技術開發中心建設單位及補助資金、專利評選等信息,幫助企業和個人獲得國家、省、市、區級科技項目及經費、科技進步獎及經費、行業技術開發中心建設單位及補助資金和獲得國家專利等,非法收受他人現金和購物卡共計19.1萬元。向他行賄的公司或者個人有16家(人)。
法院認定的另外一筆受賄發生于2012年春節前。當時,傅某峰的身份是洛江區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書記。他為洛江區職工文化活動中心建設工程的施工方在建設過程中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施工方某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蔡某鵬送的1萬元購物卡。
自首和退贓從輕判7年半
去年7月17日,傅某峰被刑事拘留。此前,有關部門在調查他涉嫌其他違法違紀問題找他談話。他主動交代了受賄的犯罪事實。
為了爭取從寬處理,傅某峰的家屬代他陸續退出了違法所得20.1萬元。
洛江區法院認為,傅某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0.1萬元,該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他在接受有關部門對其其他違法違紀問題調查期間,主動交代了尚未被掌握的受賄行為,依法應當認定為自首,對他予以減輕處罰。
日前,法院一審判傅某峰有期徒刑7年半。記者昨日了解到,傅某峰并未上訴,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