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婦女能頂半邊天”。然而,再堅強的人也有著柔弱的一面,當婦女面對始料未及的困難時、遭受家暴不知如何保護自身?家庭矛盾難以調解?心理困惑無處傾訴?此時的她們,急需有人伸以援手!
為切實加強婦女合法權益的維護和保障工作,近日,鯉城區司法局和區婦聯攜手制定《“婦女援助中心”協同建設方案》,方案提出,將在老城和江南新區各建設一個“婦女援助中心”工作站,為廣大婦女提供更加規范、高效、人性化的法律援助服務。
援助律師掛點工作站 對案件實行“點援制
方案要求,鯉城區法律援助中心要發揮專業優勢,安排2名律師掛點“婦女援助中心”工作站,對其進行業務指導;按照就近分頭服務群眾的思路推進建設,整合司法行政和婦聯資源,了解婦女法律服務需求,及時轉交或受理法律援助申請。
婦女法律援助案件往往涉及家庭矛盾、個人隱私,方案要求實行婦女法律援助案件“點援制”,即在已建法律工作者庫的基礎上,優先指派婦女受援人點名指定的律師為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利于對婦女受援人的情緒疏導和案件調解,有力提升婦女受援人對法律援助服務的滿意度。
在職能方面,“婦女援助中心”要發揮連接法律援助和婦女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要同區婦女兒童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街道和社區婦聯調解室,社區家事糾紛服務站等基層組織要做好工作銜接,讓法律援助與婦女維權工作相互融合,促使法律援助成為保障婦女群體合法權益的有力防線。
“互聯網+”法律援助 延伸婦女法律援助范圍
方案還提出,鯉城區司法局和區婦聯要開展一系列法律宣傳咨詢活動外,還要對接“泉州法律援助”、“鯉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等資源,為婦女提供更多元、便捷的掌上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申請方式,達到足不出戶就可預約援助律師的好處,推進鯉城“互聯網+”法律援助的多點應用。
同時,方案還對中心援助對象作出了明確規定,將經濟困難標準放寬至區級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兩倍執行,同時將涉及婚姻家庭、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等與婦女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援助范圍;對行動不便以及異地申請法律援助的婦女,采取上門受理以及郵寄申請服務,最大限度方便她們。切實推行異地受理機制和“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服務承諾,對條件符合、材料齊全的婦女兒童法律援助申請做到當天受理、審批并指派;對即將超過訴訟時效或其他情況緊急的案件,先受理后補辦手續,使服務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