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8日訊 買房時,開發商承諾,業主子女可全部就讀附近公辦幼兒園——惠安“城南二幼”。可想不到,交房且已將戶口遷到房產所在地后,卻等來了幼兒園“不一定能接收”的結果。為此,10多天來,惠安禹洲城市廣場的10余名業主,一直與開發商方面斡旋,但結果如何,仍需等待。眼看就要開學了,業主張女士無奈,昨天上午她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求助。
業主: 當初的承諾哪去了
張女士稱,去年她在惠安禹洲城市廣場購置了一處房產,當時,開發商承諾,業主的子女可以入讀附近的惠安縣城南第二實驗幼兒園(下簡稱城南二幼)。本月15日,她帶著兩個孩子去報名,結果幼兒園卻說不一定能接收。
有類似遭遇的,還有同一小區的10多名業主。10多天來,他們找了開發商評理,但是得到的回復一直都是“還在爭取,再等等”。一名業主保留當時開發商打出的巨幅廣告照片,廣告標語寫著:“城南實小、實幼開學,禹洲業主子女全部入學。”與此同時,該業主還提供了一份《關于支持禹洲地產業主子女入學的函》,該文件上蓋有惠安縣城南第二實驗小學及城南二幼的章,函中提到,“盡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接納購房業主之子女”。
張女士等人很氣憤,距離開學沒幾天了,“孩子都不知道到哪里上幼兒園”。對于開發商提出的入讀附近民辦幼兒園的建議,業主們則稱,民辦幼兒園費用高出不少,多出來的費用,讓業主承擔,很難接受。
開發商:
確有承諾還在爭取
就此,海都記者來到惠安禹洲城市廣場營銷中心。該中心負責人黃先生說,近兩個月來,就一直為此事奔波。
黃先生承認,銷售時確實打出“城南實小、實幼開學,禹洲業主子女全部入學”的廣告,但是“入學”一詞,僅代表新生入學,并不是像這10余個業主這樣的“插班”行為。不過,黃先生表示,會為業主盡力爭取,公司方面已經找城南二幼,希望對方增開一個班級,并承諾可以無償提供所需的硬件設備。
城南二幼吳園長介紹,該園現有5個小班,3個中班,2個大班,目前中班、大班招生名額已滿,因此無法接收這10余個孩子。吳園長同時稱,從未向禹洲方面作出任何“全部入學”的承諾,“招生的事情,是教育局決定的,并不是我們學校能做主的”,吳園長說,因為禹洲城市廣場屬該園招生片區,“最大限度接收學生”則是理所當然。
教育局:
教師難招擴班難
對此,惠安縣教育局有關負責人稱,目前,城南二幼幾乎是全縣最好的幼兒園,因此也有大量學生想前來就讀。他們也在想辦法,目前確有增設班級的打算,但是老師卻很難招。教育局與園方都將盡力爭取,若招到老師,增設班級就不是難事。
不過,該負責人還說,目前遭遇入學困局的,不僅是禹洲城市廣場一期的業主,今年年底、明年上半年,該樓盤二、三期也將交房,隨著業主入住,下一學年報名時,孩子上學問題還將出現。該樓盤共有十期,總計一萬套房左右,孩子的數量不是城南二幼一所幼兒園所能容納的。
律師:
無法兌現可追償
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吳家洪律師認為,商家通過宣傳片、傳單、廣告牌等公開形式對消費者承諾,即是銷售合同約定之一,具有法律效力。若商家無法兌現承諾,則構成違約,被侵權的業主可提出索賠。
吳家洪建議,業主可與開發商協商兌現承諾,或對無法兌現承諾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若協商無果,業主也可向房地產銷售主管部門,即惠安縣住建局投訴,要求部門介入處理。假如仍無法處理,業主還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追償。(海都記者 張凱航 實習生 賴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