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1日訊 在沒有發生意外之前,陳建興開著一家鑄造廠,是個小老板,母校潘厝小學教學樓的募捐榜上,還刻著他的大名??梢灰怪g,他的人生軌跡變了,因為故意傷害罪,他被判入獄3年6個月……
陳建興個頭近一米八,是惠安東嶺鎮潘厝村人。昨天上午,53歲的他,開著越野車,經過家門前這條自己修建的村道,走進一棟三層樓白色洋房,云淡風輕地跟我們說起17年前,那場改變他和家人人生的意外之后,他曾經的不滿和憤恨,釋懷和拼搏。
陳建興接受海都記者采訪
高墻里,家人是最大的動力
1998年,陳建興36歲。酒席之間,3個男子和他發生爭執,面對圍攻,他失手傷了人。直到被拘留,他才知道,其中一人的一只眼睛視網膜脫落,看不見了。
終審,他被判3年6個月,并要賠償受害人1萬多元。高墻里的生活,家人的探視,是他最大的動力。
“聽家人說,在我羈押期間,我媽想盡一切方法來看我,可我已經被批捕,她沒見著,哭暈過去。”陳建興說,每次母親來看他,都說自己身體好著呢,家里也很好,可是他知道并不是這樣。
大兒子當時正要升初中,成績不錯,可以進提高班,但要多交50塊錢。雖然年紀小,但他隱隱知道家里的變故,沒說起錢和提高班。陳建興至今仍覺遺憾和內疚,被自己養得好好的妻子,干農活、賣菜、打零工來補貼家用。鑄造廠沒了老板,突然倒了,借出的款項收不回來,反倒欠下10多萬債務。
陳建興說,服刑期間,兩個念頭支撐自己,一個是憤怒,他恨那些將自己害成這樣的人;一個就是不甘心,“我從來沒想過絕望,我常跟獄友說,像我們這樣進來過的人,更要把自己看得重一點,如果你都把自己看輕了,還怎么指望別人看重你。”
2001年,他提前7個月獲釋,這是當時法律規定最大的減刑期。他說,就像不倒翁一樣,一股力量壓下去,是為了更高的彈起。
再從頭,放下仇恨賺錢養家
陳建興還記得,踏出泉州市監獄大門,是弟弟來接他的。一進家門,十多個親人等著他,他有點蒙。
這座房,是他25歲那年蓋的。他窩在衛生間里,水管露在外,生銹了,木門被白蟻蛀了,門鎖松松垮垮的,他接了一桶水洗澡,涼水從頭淋下,才一點點回過魂來。一切,都要從頭再來了。
弟弟是包工做工程的,白天他幫忙做管理,負責分配、安排工人,一個月七八百塊。晚上,他去開土方車,干點雜工。一天24小時,不管哪里有廢鐵,他就騎著摩托車去收。第二天一早,他將廢鐵分類好,拉去賣。
2004年,他做土方工程,賺了錢,慢慢開始買攪拌機、掛車、機械,還兼批發葡萄酒和代理凈水器。2007年,他蓋起這棟三層高的新房。
“有時會遇到當年那三個人,有的看到我就直接跑了。”陳建興說,剛出來那陣,他也想過報復,但是這種念頭總是一閃而過,“孩子這么多,我已經輸過一次,再走歪路了,那一輩子就真的輸了。”
帶著對家人的責任,時間久了,仇恨慢慢釋然。“說得粗一點,你撞到電線桿,難道還揍電線桿一頓不成,下次經過,繞開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