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月10日訊 (閩南網(wǎng)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邱曉青) 如今喝了酒還敢開車的已經(jīng)不多,就算開了車躲警察都躲不及呢,可惠安小岞就有這么一位司機,喝完酒之后直接開車去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結果自投羅網(wǎng)。
1月10日上午,林某來到小岞派出所戶籍窗口說:“偶的身份證丟失了,我要補辦。”細心的戶籍民警聞到了一股酒味兒,懷疑林某酒后駕駛。民警立即詢問他是否有騎摩托車。林某回答有。
民警隨后讓林某在大廳處稍等,并通知值班民警過來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jù)規(guī)定,他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
警方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為了家人的期盼,珍愛生命,拒絕酒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