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11日訊(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張希達 陳國龍)在惠安全縣開展打擊“盜搶騙”專項行動中,惠安公安刑偵大隊圍繞著專項行動工作重點,加大現行犯罪的偵查破案力度,嚴厲打擊“盜搶騙”等侵財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今年10月29日上午,惠安公安刑偵大隊在廣西合山市抓獲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蘭某業,成功破獲“10.14”螺城一商住區一起涉案金額價值20多萬元的特大入室盜竊案,并追回犯罪嫌疑人用贓款購置的北汽幻速牌越野車(價值12萬多元)一部和部分金首飾等贓款贓物。
據悉,10月18日11時許,惠安螺城某商住區張某到城關派出所報案稱:當天,發現其放置在住宅衣柜抽屜內的現金、港幣和若干黃金首飾、玉手鐲等物品被盜,涉案價值20多萬元,但具體哪一天被盜不清楚。
接報后,惠安縣公安局局黨委委員、刑偵大隊長孫惠明親自帶領偵技人員前往案發現場開展調查訪問和現場勘查工作。據事主反映住宅的防盜門平時一直關著,犯罪嫌疑人溜門入室可能性較小。技術人員通過對入戶門窗進行細致勘查,均沒有發現撬壓破壞痕跡,室內也沒有提取到有價值的痕跡物證。經分析,認為此案很可能是一起技術開鎖入室盜竊案。
案件發生后,惠安縣公安局局領導非常重視,要求刑偵大隊上足警力,上硬措施,全力攻堅,盡快破案,想方設法追回贓款贓物,減少群眾損失。刑偵大隊當即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偵破組,全力開展偵查工作。
專案民警一方面對現場進行認真細致勘查,力爭發現有價值的物證,并對全縣類似案件進行串并,為案件偵查提供條件;另一方面,力爭通過對案發現場周邊進出口的監控錄像的縝密研判分析,從中發現有無可疑人員進入現場,專班民警通過認真細致的調查,查明10月14日下午一名可疑男子進入該商住區的七樓,經對該商住區住戶的走訪調查,查明該人并非商住區住戶人員,由此確定這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專班民警順線追蹤,發現案發后該男子從惠安搭車逃往晉江。專班民警立即派員前往晉江縣開展偵查工作,經縝密偵查,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系廣西壯族自治區合山市人蘭某業的真實身份。
隨著犯罪嫌疑人真實身份的查清,刑偵大隊專班民警抓住線索不放棄,深入晉江全力查找犯罪嫌疑人蘭偉業的落腳點。經多天工作,終于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腳點,并查明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蘭某業就離開晉江逃回老家——廣西合山市。
10月22日,為盡快抓獲犯罪嫌疑人追回贓款贓物,減少群眾損失,局領導當即決定派出以刑偵大隊劉文坡副大隊長為組長的追捕組,前往廣西追捕工作。10月24日中午,追捕民警在廣西合山市公安機關配合下,在犯罪嫌疑人的村里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蘭某業(男,32歲,廣西壯族自治區合山市人),并從其家中追回了部分金器、玉器等贓物。追捕民警放棄了休息,加班加點開展調查取證和追贓工作,同時追回了犯罪嫌疑人蘭某業用贓款購置的一部北汽幻速牌越野車(價值12萬多元)。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蘭某業被民警押回惠安審查。
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蘭某業系勞釋人員,2014年7月曾因盜竊被廣西防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16年9月刑滿釋放。釋放后,不思悔改,繼續作惡,并從廣西流竄至福建晉江。10月14日下午,他從晉江搭車至惠安,四處閑逛尋找作案目標,經多次踩點竄到螺城一商住區某幢樓房七樓一住戶,在確定室內無人后,就拿出事先準備的萬能鑰匙打開那戶人家的防盜門進入室內,從一臥室衣柜抽屜里拿走人民幣、港幣、金器、玉器、手表等錢物(涉案總價值達20多萬元),之后迅速搭車逃往晉江,將所盜的金首飾銷贓到晉江羅山街道的一珠寶店。10月15日從晉江乘車返回廣西合山市老家,并用贓款購置一部北汽幻速牌越野車(價值12萬多元),直至10月24日被抓獲。
10月29日晚,刑偵大隊辦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蘭某業的帶路下,在晉江羅山街道一珠寶店內抓獲了涉嫌隱瞞掩飾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許某容(女,32歲,晉江市人),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許雍容對其向盜竊犯罪嫌疑人蘭某業收購金首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