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拐專項行動中,我縣公安局各派出所加大對疑似被拐兒童的DNA血樣采集工作,特別是對非親屬入戶兒童的DNA采集,從中發現被拐兒童。日前經DNA比對,又比中1名八年前莆田被拐兒童李福海(現名叫康某峰),并于近日成功將其解救。
幾天前,莆田城廂公安分局“打拐”辦民警抵達惠安,聯系解救李福海事宜。據其介紹,2008年11月2日上午11時許,城廂區打工多年的四川籍李某平夫婦1歲多的兒子李福海在租房門口玩耍,后李某平妻子因有事需進房間一會,就將兒子放在門口,等她10分鐘后從房內出來,發現兒子不見了!其家人經多方尋找,一直無果,于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當地公安機關調查發現,在李福海失蹤前兩天有一外地女子也租房在同一樓房內,李福海失蹤時,這名女子也不見了,警方認為該名女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由于線索有限,一直未能抓獲犯罪嫌疑人。
那么,李福海又是如何被拐至惠安呢?
據了解,2008年,30多歲小岞漁民康某輝和30歲的妻子李某尾原先抱養1個女兒,后又自己又生育1個女兒,為了傳宗接代,便想收養1個男孩。2008年11月3日,在晉江打工的襟兄(現已病故)打電話給在晉江打工的李某尾,告訴她在泉州某招待所有一外地女子帶著1名1歲多的男孩要賣,讓她過去看一下。當天下午,李某尾見到該女子,據該女子稱,因丈夫有外遇離棄她,其無力撫養兒子,想送他人收養。李某尾經與該女子討價還價,最終以18000多元收養了這名男孩,后改名康某峰。
2015年底,康某輝帶著養子康某峰到小岞派出所入戶時,派出所按照規定對康某峰采集DNA血樣,經檢驗比對,確認康某峰就是8年前被拐兒童李福海。
日前,李某平夫婦趕到小岞派出所,找到兩地“打拐”辦兩民警,希望安排與李福海(現名康某峰)見面相認。民警立即與康某輝夫婦聯系,讓他們將康某峰帶至派出所。李某平夫婦則在派出所一樓等待著與兒子見面相認。
等到康某輝夫婦將養子康某峰帶到派出所時,在二樓會議室里,民警先讓康某輝夫婦對康某峰進行必要的溝通,講明其身世及其親生父母前來相認的情況,讓其有思想準備。但康某峰不相信養父母所說的話,認為養父母在騙他。隨后,兩地民警察安排李某平夫婦到二樓與康某峰相認時,康某峰坐在墻角的椅子上低著頭,對面前的親生父母感到十分陌生,拒絕交流,更不愿意上前相認。李某平夫婦十分傷心,但只能默默忍著。
為打破相認的被動局面,在兩地民警提議下,李某平夫婦隨康某峰夫婦來到其家中做客。
在康某峰夫婦家中,雙方就李福海去留問題達成一致:從法律角度來講,公安機關應無條件解救被拐未成年人,但李福海現已10歲,有一定的識別判斷能力,從有利于孩子成長方面考慮,親生父母、養父母雙方都尊重小孩的選擇。由于李福海(即康某峰)不愿與親生父母相認,也不愿意回到親生父母身邊,親生父母、養父母最后雙方達成共識,同意李福海繼續留在康某輝夫婦家生活,等孩子長大成年后自行選擇居住地,康某輝夫婦也答應在今年暑假帶李福海到莆田看望李某平夫妻及其他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