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車、加大油門撞人、在拉扯中還用嘴咬人,3月8日下午,駕駛摩托車的高某春行為著實瘋狂。日前,因無證駕駛并阻礙民警執行公務,高某春被寧德福安警方處以16日的行政拘留處罰。
當日15時許,福安市公安局城區交警中隊兩名民警和一名協警在該城區城北街道坂中橋頭執行交通安全整治,違法行為人高某春在無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摩托車(閩JG0xxx)經過城北街道坂中橋頭時,為了逃避交通處罰,竟不聽執法人員勸阻,加大油門將協警撞倒。之后在與協警拉扯過程中,高某春還將協警的左手食指咬傷。
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第二社區警務隊民警第一時間對違法行為人高某春進行審查。經審查:違法行為人高某春(男,48歲,福安市溪柄鎮人)對以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違。日前,因無證駕駛并阻礙執行職務,高某春被福安警方處以16日的行政拘留處罰。(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