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5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惠容 梁政 文/圖)6月4日上午,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4年六五環境日媒體見面會,發布《2023年漳州市環境質量公報》《2023漳州市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等。
根據《2023年漳州市環境質量公報》,過去一年,漳州全市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在優良水平,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2.90,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8.6%;全市主要流域水環境質量總體為優良,Ⅰ~Ⅲ類的水質比例為95.9%,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100%達標;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質優,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比例94.3%;地下水環境質量有所提升;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會議還發布了《2023漳州市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共梳理典型案例10起。其中,涉及環境監測數據造假類4起、水污染類1起、危險廢物類3起、環保驗收造假類1起、違反“三同時”類1起(詳見文末)。案例的發布,將進一步推動相關單位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認真抓好環境問題整改,切實履行法定治污義務。
此外,會議還通報了一系列生態環境相關工作成效。在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方面,漳州市列入國家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的55條農村黑臭水體已基本完成治理,全市已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700噸/天,污水主管網236公里,支戶管網327.71公里,清淤52.03萬方;在美麗海灣創建方面,去年四月出臺了《漳州市“十四五”美麗海灣建設方案》,將全市715公里海岸線共30個海灣整合為七大海灣建設單元,按照項目工作法的要求,積極策劃一批治理項目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完成東山灣古雷灣區、興古灣-前湖灣和馬鑾灣三個灣區美麗海灣建設。2023年8月,東山南門灣-馬鑾灣入選第二批國家級美麗海灣優秀案例典型。2023年12月,東山灣古雷灣區入選首批省級美麗海灣優秀典型案例;在生態損害賠償工作方面,漳州市結合工作實際先試先行,由易到難、穩妥有序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現了全市16縣區生態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全覆蓋,辦理案件數量“從無到有”,流程由“個案辦理向批量作業”跨越式轉變,形成了在全國推廣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漳州模式。
漳州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將圍繞美麗中國建設的漳州實踐,聚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推進綠色發展轉型,健全“三線一單”分區管控體系,充分發揮其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的約束及指導作用,牢牢把好項目準入關口;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全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百日攻堅行動,深入實施藍天、碧水、碧海、凈土“四大工程”行動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攻堅任務,推進全市生態環境各項指標晉位提升;強化高質量發展保障,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項目審批、資金支持、執法監管、企業服務等領域出實招、見實效,著力優化執法監管效能,助力優化營商環境;不斷積蓄改革創新動能,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系統集成,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協同并進。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奮力書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漳州新篇章。
2023年漳州市生態環境違法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以來,漳州市生態環境局以生態環境執法效能提升為抓手,突出“兩打”和在線監測造假等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查辦,全市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330起,處罰金額2421.9萬元,辦理配套案件115件,其中查封扣押82起,移送行政拘留22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1起。其中,查處在線監控數據弄虛作假案件7件,查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違法行為24件。
案例一、漳州市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在線監控數據弄虛作假污染環境罪案。
2023年7月,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公司報備7月7日至7月8日脫硫塔停塔維修期間,輥道窯及烘干窯未停止生產,人工關閉輥道窯廢氣和烘干窯廢氣往脫硫塔方向煙道閘板,大部分輥道窯及烘干窯廢氣經烘干窯直接排放,致使安裝在脫硫塔上方的自動監控設施未能監控輥道窯及烘干窯廢氣排放。漳州市長泰生態環境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案件正處于偵辦階段。
案例二、福建省某陶瓷有限公司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案。
2023年7月,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公司工控機7月4日22:43至5日14:48之間(長達16小時5分鐘)數據缺失,存在小時數據無數據傳輸或傳輸無數值信號。同時,檢查發現4月19日手工記錄校準,但查看工控機數據,無對應記錄。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其環境違法行為處以人民幣24500元罰款。
案例三、南靖縣某畜牧有限公司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4年3月,執法人員巡查發現南靖縣金山鎮荊美村河道南側田地內一口黑臭坑塘,未經防滲漏處理,滲漏液最終匯入龍山溪。溯源發現坑塘底部pvc管連接至上述公司儲液池內的潛水泵。采樣檢測報告顯示,該公司流入外環境的水污染物超過《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排放標準。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處罰人民幣12.75萬元,并對其主要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
案例四、漳州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驗收造假案。
2023年10月,執法人員開展非現場執法時發現,該公司已通過環保驗收,但尚未購買排放總量指標,可能涉嫌環境違法行為。經現場調查核實,該公司未購入COD、氨氮等總量指標,開展自主驗收,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23.43萬元,并責令重新驗收。
案例五、東山查獲李某揚等6人跨省傾倒廢油案件。
2023年1月,執法人員接到舉報東山縣杏陳鎮海順路與海裕路交叉口附近有一輛黃牌廂式貨車正在向雨水口排放傾倒黑色油狀液體,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并進行應急處置,發現車上人員已棄車逃離。經司法鑒定,違法傾倒物和車上殘留物均為危險廢物(類別: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在公安、交警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成功破獲了該起跨省廢油傾倒案,6名涉案人員均被抓獲。目前,東山縣公安局偵破完畢,東山縣人民檢察院已進入起訴階段。
案例六、漳州市許某泉汽車發動機拆解場涉嫌利用滲坑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案。
2023年6月,執法人員接到線索,位于角美鎮吳宅村的許某泉汽車發動機拆解場疑似存在非法排放廢機油情況,經查,該拆解場未辦理相關環保手續,生產過程中部分廢機油未經有效收集而溢流至周邊土壤并在南側形成一滲坑。經司法鑒定,該拆解場西側被滲透的土壤及南側滲坑內的液態物質為危險廢物,總重量17.18噸。2023年9月,漳州市生態環境局臺商投資區分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現處于偵辦階段。
案例七、漳州市張某碧瑪瑙加工場涉嫌利用滲坑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案。
2023年3月,執法人員通過無人機高空巡查,發現角美鎮田里村有一處瑪瑙加工場,場內設置有白色PVC管道連至兩處未做防滲處理的坑塘。經查,該加工場未辦理有關環保手續。經監測,兩處坑塘內廢水石油類指標分別超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4300倍和2380倍;經司法鑒定,東北側坑塘內余留沉淀污泥為危險廢物,總重量21.64噸。2023年6月,漳州市生態環境局臺商投資區分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現處于偵辦階段。
案例八、廈門建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偽造環境監測數據案。
2023年7月,執法人員依法對某食品(漳州)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調閱該公司廠區大門視頻監控,發現6月14日,廈門建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進行采樣監測,采樣用車(閩DK5S78)于14:53離開后未再返回,然其對煙塵黑度記錄表上卻載明于當天16:40-17:10時段進行了煙塵黑度的測試。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廈門建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5.26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0.22萬元,三年內禁止其參與政府購買環境檢測服務或者政府委托項目,漳州市龍文生態環境局將案件相關信息抄告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案例九、詔安某食品有限公司違反三同時制度案。
2023年3月,執法人員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食品加工項目正在生產,廢水處理等環境保護設施正在運行,檢查發現該公司食品加工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食品加工項目即投入生產。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25.14萬元,并對該公司直接負責人處罰款人民幣5.43萬元。
案例十、漳州市某汽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報告案。
2023年10月,執法人員對該公司檢測車間進行檢查,對尾氣排放檢測系統中的車輛尾氣歷史排放數據和公司出具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進行抽查調閱。調閱發現,該公司2023年3月16日、4月19日、4月21日對個別汽車采用雙怠速法進行尾氣檢測時未按《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技術規范》進行檢測,并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沒收違法所得240元;對該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1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