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拉斯克獎”頒獎典禮北京時間24日凌晨在美國紐約隆重舉行。中國中醫研究院研究員屠呦呦因在治療瘧疾的青蒿素研究中有突出貢獻,獲得“拉斯克獎”醫學獎。這是該獎設立65年來首次頒予中國科學家。但有知情者指出,屠呦呦并非最先發現青蒿提取物抗瘧作用的人,研究成果非在她指導下取得,將功勞全歸給她一人不公平。(9月25日《京華時報》)
作為外行,我們無從全面了解青蒿素研發期間的“歷史真相”,也沒有能力科學評判屠呦呦在此過程中的“貢獻占比”,但有一個常識是眾人皆知的,現代科學,特別像青蒿素研究這樣一項挽救了數百萬人生命的重大科研工程不可能僅由個別或少數科研人員單獨完成,它必定是集體協作的結晶。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為了研發治療瘧疾的新藥,國家專門啟動“523項目”,組織了500名科研人員投入工作,前后歷時數十年,僅屠呦呦領導的研究小組就經歷了190多次實驗失敗,最終才獲得成功。
也正因如此,屠呦呦在獲獎感言中特別感謝了為此作出重要貢獻的同事們:“我想這個榮譽不僅僅屬于我個人,也屬于我們中國科學家群體。”而一直力挺屠呦呦,認為其“所取得的成績無可爭議”的北大生命科學院院長饒毅也表示,大家不要簡單地英雄崇拜,更不應否認其他人的工作,在這背后,還有一群“無名英雄”。
應該說,輿論對于此次青蒿素科研成果“歸屬權爭奪戰”的“圍觀”,與其說是在關注屠呦呦個人,毋寧說是對當前科研領域普遍存在的“領導署名權優先”做法的不滿。令人不安的是,由于缺乏制度性的約束,這種做法已經衍生出諸多“變種”,如教授“冠名”研究生論文第一作者,科研貢獻率按職位高低“排序”等等。這種做法不僅大大影響到年輕及基層科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而且嚴重污染了原有的科研風氣,部分研究人員出現道德滑坡。
然而,像過去那種只強調“集體作用”而忽略“個人貢獻”的評價模式同樣不值得懷念與提倡。事實上,諸如人工合成胰島素式的悲劇留給我們的不僅是錯失諾獎的遺憾,更有阻礙中國科學界獲得世界認同、挫傷科研人員積極性等一系列教訓。
總之,真正公正合理的科研評價模式,應該是能夠客觀反映研究者個人貢獻與團隊價值的模式,它必須排除名譽、職位、年齡等干擾因素,只根據參與者的工作量與貢獻額來確定獎勵順序——如果這一切真能因“拉斯克獎”而得到改進,那么其意義豈止是“諾獎風向標”那么簡單。(作者: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