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將“出臺并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列為2014年完成的任務,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通知同時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 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制度。 物權法實施以來,各界呼吁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以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隱私、交易安全等合法權利。這一呼吁得 到了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積極回應,體現了國家對保障公民合法不動產權利的高度重視。包括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等在內的基礎性制度,是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必需的前提條件,國家對這些基礎性制度建設作 出部署,表明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已經邁出實質性步伐。 在公民的私有財產中,以房屋為主要載體的不動產往往是占比最大、分量最重的部分,法律要保護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很 大程度上就是要保護公民的合法不動產,特別是保護公民合法購置、使用的房產。現實生活中,不同地區之間、不同部門之 間對不動產登記管理不嚴、規制不統一、權責不明晰,信息泄露時有發生。由于不動產登記信息未能全國聯網,同一權利人 在不同地方登記的房產信息相互割裂,職能部門難以全面掌握居民擁有房產的信息,不利于作出科學的房地產調控決策。建 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居民合法購置、使用不動產的信息實行全國聯網,需要加強對職能部門不動產信息管理工作的監督 ,加大對違規使用、泄露公民不動產信息行為的問責追究。 前段時間,一些地方曝出“房叔”、“房妹”、“房姐”擁有十幾套、幾十套住房,社會輿論反響強烈。這些“房叔”、“ 房妹”大多是公職人員和官員,同時利用職權經營多種“生意”,他們不但為購置房產運作巨額資金,有的還辦理多個身份 證或戶口,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情節和影響十分惡劣。“房叔”、“房妹”等被查處后,一些地方對查詢、泄露 “房叔”、“房妹”房產信息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也作出處理,追究職能部門信息管理不嚴之責和有關人員違規查詢、使 用公民房產信息之責。不少人對此很不理解,認為有關人員泄露“房叔”、“房妹”的信息,為查處“房叔”、“房妹”立 了大功,非但不應當追究責任,反而應當給予獎勵才對。在此問題上出現的認識分歧,反映了現行不動產登記制度存在的漏 洞,也凸顯了今后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需要承擔的兩項功能——既要充分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不動產信息,也要對公職 人員涉及不動產的隱私權加以必要的限制。 按照現行規定,個人、單位要查詢公民購置、使用不動產的信息,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經有關部 門的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有關人員擅自查詢、泄露“房叔”、“房妹”的房產信息,的確屬于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不動產 統一登記制度之后,在基礎性制度層面,或將建立不動產登記的“一級信息系統”,普通公民和公職人員的房產信息不會截 然分開,個人、單位要查詢公民購置、使用不動產的信息,仍然需要履行報批手續,如果違規查詢、泄露“房叔”、“房妹 ”的房產信息,仍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這里,“房叔”、“房妹”的身份首先是公民,他們的房產信息和其他公民的房 產信息一樣,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保護。 在此基礎上,還應當建立不動產登記的“二級信息系統”,專門收錄公職人員購置、使用不動產的信息,個人、單位履行相 對簡易的報批手續后,就可以查詢、使用這些信息。其中,公職人員購置、使用不動產的信息,應當通過一定渠道、在一定 范圍內公開。如果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下不便建立“二級信息系統”,就需要針對公職人員購置、使用不動產,另外建立一 套收錄、登記、公開的信息系統,以便社會公眾對公職人員財產狀況的知情和監督,為預防和懲治腐敗構建扎實的制度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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