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縣27歲副縣長徐韜日前成了網絡上的焦點人物。他參加工作5年,已經變換了9個工作崗位,并在1年半的時間內完成從正科級到副處級的晉升,其間還在大學攻讀全日制研究生。如此“豐富多彩”的履歷不免引發公眾聯想,徐韜究竟是“工作優秀”還是“背景優秀”呢?抑或兩者并存?徐韜出自干部家庭,其父親為湘潭市雨湖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母親是該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這樣的家庭堪稱“背景優秀”。這樣一來,湘潭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和徐韜本人都異口同聲地表示的“工作優秀”,便暫時無法打消公眾的質疑。
一個“工作優秀”的年輕官員為何不能讓公眾心服口服呢?除了少數人的“羨慕嫉妒恨”外,大部分人還是因為認識不到、體會不到他“工作優秀”在哪里。而且,現實多次證明不少超常規提拔干部背后總有一種神秘的推動力量。徐韜“晉升”和“背景”的天然結合,更符合公眾心目中的官場生態,或者說是官場提拔“潛規則”。正因為此,徐韜能做到“一般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如果說沒有“背景優秀”的家庭助力,公眾怎會相信?
官方和徐韜都沒有否認干部家庭的出身,但一再強調“不存在其家長對公選施加影響的情況”。從提拔程序上說,徐韜的晉升雖是不走尋常路,但確實是符合相關規定的,因為規定總會對“優秀年輕干部”的任職資格適當放寬。問題是,誰來證明徐韜“非常優秀”。截至目前,當地組織部門已經出面了,依據是“一是參加郴州2012年縣處級領導干部公選時,徐韜的面試成績排在第一位,綜合成績名列前茅;二是其南京大學國際政治專業的本科背景也是‘過得硬’的”。但是,這樣的依據完全說不通,考試成績和專業背景與工作業績并沒有必然的關系,嚴格來說,這更像是徐韜的“背景”。與官方評價相比,徐韜本人的回應“聰明”了不少,一方面謙虛地肯定“我的能力符合我的崗位”,一方面介紹工作業績時更加強調“群眾比較滿意”。這才算是說到了點子上,無論是工作成績還是提拔任命,關鍵就看群眾是否滿意。
但現實情況卻是,在干部提拔任命過程中,群眾往往不是最終決定力量。即使徐韜多次強調“群眾比較滿意”,這也完全是他個人的自評,并不是具有公信力的部門作出的客觀評定。即使官方解釋說“組織部門有一套成熟的考核干部的辦法”,但這套成熟的辦法因缺少公眾參與注定其信任度不高。而且,事實也證明當地組織部門的公信力確實有待加強。距今還不到一年,與徐韜相似的“湘潭神女”事件就發生在該市,當時組織部門也曾信誓旦旦地稱其提拔符合規定,事后卻還是被證明其強大的家庭背景參與了違規提拔。這樣一套考核干部的辦法,真的成熟了嗎?成熟的考核辦法,必須吸納公眾的廣泛參與,群眾評定“非常優秀”才是真的“非常優秀”,絕不能像公眾慣常嘲諷的那樣:“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干部提拔任命,關鍵不在當事人的年輕,不在當事人干部家庭背景,也不在當事人的“火箭提拔”,而在于年輕副縣長在群眾心目中是否“非常優秀”。只有讓明規則戰勝潛規則,讓群眾真正參與其中,才能從根本上消解公眾的疑慮。(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