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5日訊 今后,凡參保的居民,最高報銷額度將從原來的5萬元,提高到7萬元。昨日,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泉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已經下發,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對職工的直系親屬參保給予適當補助,職工參保人員可將卡內資金劃入其直系親屬居民醫療保險內。
此外,今年還將苯丙酮尿癥、重性精神病等9種門診特殊病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最高報銷額從5萬提高到7萬
泉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稱,鑒于泉州居民醫保基金3年多來均有一定結余,并且比照福州等其他設區市的做法,提高報銷額度。也就是說,今后參保的居民,每年成年人只需繳納150元,未成年人(含在校大學生)只需40元,報銷醫療費用最高可達7萬元。
此外,醫保還對殘疾人、低保戶給予特殊照顧。重度殘疾人、低保人員,醫保繳納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由政府按每人每年340元補助,參保人員繳納50元;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按每人每年270元補助,參保人員繳納1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指人均收入在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以內的家庭,并持有《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參保職工可為直系親屬代繳醫保
《通知》指出,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對職工的直系親屬參保給予適當補助。泉州市人社局相關人員介紹,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號有節余的,經申請,可從個人賬號劃轉資金為其直系親屬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退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若再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應到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退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限不予計算,應補繳斷保期間的保險費,方可合并計算繳費年限;未補繳的視同首次參保。
新增9類居民醫保報銷病種
昨日,記者從泉州市醫保中心了解到,為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要求,防止搭病開藥等違規行為的發生,苯丙酮尿癥、重性精神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血友?。ǔ扇耍?、帕金森病、重癥肌無力、肝硬化(失代償期)、強直性脊柱炎和白內障門診手術治療等九個門診特殊病種,也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這九種特殊病種,還規定了其可支付的用藥和診療項目范圍。
此外,高血壓、糖尿病特殊門診醫療費用,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均為2000元。對女性參保居民(含女性大學生),連續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滿1年,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參保期間生育的,按順產500元、剖腹產800元給予一次性補償。
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提高
參保居民住院、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不同比例分段計算和支付。
泉州市人社局相關人員介紹,調整后平均報銷比例可達70%左右。
參保人員年度內多次住院,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為第一次起付標準的50%,從第三次起不再設立起付標準。屬于規定范圍內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醫療費用視同住院費用,年度內起付標準次數與住院次數合并計算。2個以上門診特殊病種按1個起付標準計算。未成年人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從第二次起不再設立起付標準。
另外,以下項目門診視同住院費用,其中,成年人(不含在校大學生)門診甲類特殊病種有: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重癥尿毒癥透析、結核病規范治療、器官移植后抗排異反應治療、精神分裂癥治療和危重病的搶救等6種。門診乙類特殊病種有:高血壓II期和III期、糖尿病I型和II、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心功能衰竭(II、III級)、系統性紅斑狼瘡等5種。未成年人(不含在校大學生)門診特殊病種、治療項目甲類有:意外傷害、惡性腫瘤的放、化療(含白血?。?、重癥尿毒癥透析、血友病、器官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精神分裂癥、門診危重病搶救和再生障礙性貧血等8種。乙類有:糖尿病、癲癇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和支氣管哮喘等4種。(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曾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