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羽毛球運動員林丹在其微博發文,稱包括其在內的6名運動員收到了廣州市越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持其討薪主張的仲裁裁決書。
林丹等運動員于2016至2017賽季代表廣州粵羽俱樂部參加中國羽毛球俱樂部聯賽,按照最初合同,林丹一共只需要打六場比賽,薪酬300萬元,不過林丹本人出場了八次,并保持全勝,為廣州隊保級立下大功,俱樂部應支付林丹400萬元薪酬。
去年5月16日,奧運冠軍林丹聯名其他5名運動員發表聲明,稱廣州粵羽俱樂部拖欠運動員薪金。
據廣州粵羽羽毛球俱樂部法人代表高軍介紹,俱樂部連續四年的經營權都是交由合作伙伴付迅所在的公司負責,林丹的合同其實是與付迅的公司簽的,設在惠州的付迅公司在河源拉到贊助,因為贊助經費支付的“中間某個環節出現了問題,導致了現在的局面”。
林丹在其微博結尾表示,希望相關各方,能夠尊重事實與法律,依照裁決盡快支付運動員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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