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臺灣無“法”可管
在這一次的網絡霸凌的反思聲中,有更多的媒體和學者提出以“法”規管。
新北市長朱立倫4月24日表示,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地傷害別人的權益。媒體與網絡以霸凌的手段,違反道德與法律的基本原則,希望當局能立法、執法保障民眾。
楊又穎事件后,大量網友希望懲治“靠北部落客”,“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給出的答復卻是“于法無據”、管不了。對此,有臺媒指出,NCC并非托詞,目前確實沒有法令可依。在網絡霸凌的法律規范上,臺灣的防范工作嚴重落后,只做了點倡導工作,寄希望于業者、網民“自律”。
近年臺灣網絡霸凌愈演愈烈,無法可依是一個原因,加之經濟停滯、社會負面情緒累積,也有島內學者指出,臺灣民主的劣質文化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觀察家指出,惡言相向在臺灣早已司空見慣,君不見在“立法院”,委員們個個仗著有言論豁免權護身,經常侮辱他人。遍地的名嘴,充斥著辛辣而不負責任的言詞,說的愈離譜愈低俗,就愈有收視率。有人做榜樣,網民們有樣學樣。社會風氣未能善盡引導,愛沖動的年輕人,在網絡上更是肆意霸凌了。(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