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超市售賣的“溫泉粉”
閩南網12月18日訊 在臺灣,“泡湯”一直是民眾冬天的享受。如果沒空去池子怎么辦,沒關系,買一包“溫泉粉”撒到自家浴缸里,也能舒舒服服地泡出溫泉的感覺。但臺“消費者保護處”昨天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市面上絕大多數的“溫泉粉”都是化學制品,與“溫泉”沒有任何關系,更不用說吹噓的諸多療效了。
“溫泉粉”擺在店面最顯眼處
“溫泉粉”從日本傳入臺灣后,很快就贏得了臺灣年輕人的喜愛。記者昨日走訪了臺北多家連鎖超市和藥妝店,發現不少店家都把“溫泉粉”擺在店門口最顯眼的地方,來詢問的多是年輕人。記者注意到,“溫泉粉”價格不菲,小包裝的一袋都在50元(新臺幣,下同)左右,有些甚至要100元;鐵盒裝的則從300元到400元不等。
看到不少包裝上寫的都是“入浴劑”、“泡湯粉”、“美人湯”等,記者咨詢店里服務人員。“這就是‘溫泉粉’啦,我們都這么叫的。”一位店員還把包裝翻過來,讓記者看仔細。店員介紹,這些湯包都是溫泉濃縮而成,即“溫泉粉”就是溫泉最精華的提煉物。
值得一提的是,多數溫泉粉都有多種類型,比如“玫瑰滑膚”、“青森暖心”等,這些字眼很是吸引年輕女性。但是,針對核心的“溫泉概念”卻很含糊,在成分中很少注明溫泉水提煉。
亂吹療效最高可罰2500萬元
鑒于“溫泉粉”日益流行,今年10月,臺“消費者保護處”在全島各縣市主要賣場選購了45件“溫泉粉”,品牌數量占全島在售的六成以上。檢測結果顯示,其中43件“溫泉粉”與“溫泉”無關,而且標注的附屬成分有“虛構”。“消費者保護處”官員張志嵩介紹,經檢測,只有一件確實是溫泉水提煉的。
另外,很多“溫泉粉”的成分中注明“牛奶”“維他命”,甚至“天然花草”,但檢測后卻沒有這些成分,依據臺灣法規,可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還有產品耍小聰明,標注“加速代謝”、“促進血液循環”。張志嵩介紹,這也存在“混淆功能”,因為泡熱水原本就能促進血液循環,誰說得清是熱水的功勞還是溫泉粉的功勞。
最嚴重的,是“露天湯”品牌的“青色の藥泉”,號稱對多種病癥有效,包括汗疹、濕疹、肩膀酸痛、神經痛,甚至痔瘡等。“消費者保護處”稱,溫泉粉非藥物,卻公然宣稱療效,這已經觸及臺灣法規的高壓線,最低也要處罰60萬元,最高可到2500萬元。(海峽都市報閩南版駐臺記者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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