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報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城東鄉城南村黨支部書記鄧凡勤、村委會主任鄧長青在任職期間,以辦理村務為名,先后在金沙陽飯店、南方大酒店公款請客16次,共計消費41143元。鄧凡勤、鄧長青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三元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鄧凡勤、鄧長青黨內警告處分。
●事件回顧
城東鄉城南村是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的“城中村”。近年來,城南村借此優勢大力發展工商貿易業,經濟發展迅猛,村民們的腰包漸漸鼓了起來,村財也是逐年遞增。
前些年,城南村黨支部書記鄧凡勤和村委會主任鄧長青一心想為村里干點事業,可村財少,他們就到處跑項目爭取資金,“窮日子”可沒少過。
現在村里“不差錢”了,過慣“苦日子”的鄧凡勤和鄧長青思想漸漸開始麻痹,出手也“闊綽”起來。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近幾年,城南村涉及城市拆遷征地、水利等項目日益增多。為了配合城區規劃,鄧凡勤和鄧長青積極配合上級工作,為此也想了不少辦法。
因市政府開發南部新城需要征用城南村臺江大坂地塊集體土地,2013年1月5日下午,鄧凡勤和鄧長青組織召開了村“兩委”和村民小組長會議,向村民小組長們通報了有關征遷事宜。
“村民小組長在村里威信高,咱們這塊地能否征得動,關鍵還得靠他們做村民思想工作。”會議途中,鄧凡勤和鄧長青商量:“我們是不是請他們吃個飯?”
“我看行!請他們吃個飯喝點酒,工作才比較好開展。”鄧長青對此表示贊同。
于是,鄧凡勤和鄧長青會后邀上了村民小組長和部分村“兩委”干部約10多人來到金沙陽飯店用餐,點了十幾道菜,花費1134元。
征地事宜遠沒有想象中簡單,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征遷任務,除了做村民思想工作,鄧凡勤和鄧長青開始以公款宴請來“開路”。
同年9月,為確保村民代表大會能夠順利通過地塊征用方案,鄧凡勤和鄧長青以村委會的名義邀請“釘子戶”和部分村民代表到南方大酒店赴宴,共花費1839元。
鄧凡勤和鄧長青自以為都是為了村里的公事,花的公家錢也都是拿來“公辦”,只要沒有放進自己的口袋,沒有什么問題,殊不知他們已經踩進了“雷區”。
2013年10月,東霞蔬菜批發市場及附近周邊地塊需被征用,鄧凡勤組織召開了黨員大會,向全村黨員通報搬遷事宜。
“感謝大家這么支持我的工作,你們也辛苦了,晚上大家在附近的酒店一起吃飯,以表示我對大家的感謝……”會議快結束時,鄧凡勤向全村的黨員發出了口頭“邀請函”。
“最近紀委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查得緊,我們這么多人公款吃飯會不會有問題啊?”城南村報賬員向鄧凡勤提醒道。
“沒事,村里的財務開支我會處理好的,要出事包在我身上!”鄧凡勤不以為然。
當天傍晚,鄧凡勤安排在南方大酒店宴請村“兩委”干部及村黨員約50人,消費6098元。餐后,他照舊以“辦理村務費用”的名義在村財務報支。
此外,每逢其他村務,如換屆選舉、新農村建設、征兵工作等,鄧凡勤伙同鄧長青均以開展村務為由大搞公款吃喝宴請,金額從幾百到上千元不等,共計13次花費32072元。
●查處經過
2014年2月10日,三元區紀委、監察局收到一份來自三明市紀委的轉辦件,反映的是三元區城東鄉城南村委會在金沙陽飯店和南方大酒店疑似公款消費的線索。
收到轉辦件后,三元區紀委、監察局組建2個調查小組,對城南村委會的疑似公款消費問題展開調查。
根據轉辦件中反映的線索,第一調查小組首先來到了金沙陽飯店和南方大酒店,展開全方位的外圍摸排調查。
第二調查小組則找來了城南村的黨支部副書記黃某、村文書吳某等逐個核實情況。同時,從城南村村部調來了近3年的賬本,逐一核實轉辦件中反映的問題。
隨著調查的深入,所有的證據均指向了鄧凡勤和鄧長青存在利用職務便利公款大吃大喝的問題。于是,調查組約談鄧凡勤和鄧長青。
“你們可知道八項規定?”調查組人員問道。
“知道,知道!” 鄧凡勤與鄧衛青異口同聲。
“那為什么還敢頂風違紀?”
“我吧,總以為八項規定管的是國家干部,跟我們沒啥關系。”鄧凡勤低下頭,后悔地說。
“我還是存在僥幸心理,以后我會堅決改正!”鄧長青表示。
“能否念在我們積極服從區里征拆任務,不要追究我們?”鄧凡勤和鄧衛青急切地問道。
然而,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紀律之外沒有特權,黨員干部一旦觸碰了“高壓線”,不論涉及誰,都將受到紀律的約束和嚴懲。最終,經三元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鄧凡勤、鄧長青黨內警告處分。(田萱 鄧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