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2016年6月的某天,同是湖南老鄉(xiāng)的蔣某某、楊某與何某某(16周歲)三人苦于身無分文,便合謀通過故意和機動車相撞獲取賠償?shù)姆绞津_財。在準(zhǔn)備好作案工具后,還專門請人敲斷了何某某左手的無名指。2016年7月11日10時許,三人潛至大田縣均溪鎮(zhèn)河濱東路伺機作案。11時許,范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行駛至該路段,蔣某某即駕駛比亞迪轎車鳴喇叭暗示何某某作案,何某某隨后騎自行車與蔣某某駕駛的轎車緩慢并行,當(dāng)范某某駕駛?cè)嗆嚦囍羶绍囍虚g時,蔣某某向右打方向迫使三輪車向右側(cè)避讓,何某某立即故意撞向三輪車制造被撞傷的假象。事后,楊某便冒充何某某親屬向范某某索賠醫(yī)療費共計人民幣7200元。但隨后三人的一些舉止讓范某某產(chǎn)生了懷疑,他立即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
審理:經(jīng)大田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蔣某某、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現(xiàn)金人民幣7200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共同犯罪)。鑒于被告人蔣某某、楊某具有坦白和所騙款項已被扣押并發(fā)還給被害人的情節(jié),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guān)規(guī)定,依法判處被告人蔣某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判處被告人楊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
評析:斷指自殘,這需要多大的勇氣,以碰瓷的方式來獲取錢財不僅打破了社會的道德底線,更有可能碾壓法律紅線,讓自己身陷囹圄。在此也提醒市民:在遇到“碰瓷黨”時,不要以“趕時間”“怕麻煩”等諸如此類理由輕易妥協(xié),這樣無形中助長了碰瓷者的囂張氣焰。相反,應(yīng)在首先保護自己人生安全的情況下盡量多留證據(jù)(如行車記錄儀、手機錄像等),并第一時間報警,不給碰瓷者留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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