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問題通報
2015年6月11日,福建省建寧縣紀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下為其中一起:
經查,2013年5月至7月,建寧縣國有林場黨支部書記蔡世鋒在三明市委黨校學習期間,多次違規用公款宴請同班同學,共計花費3526元。2015年6月8日,經建寧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蔡世鋒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所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并在全縣通報。
●事件回顧
因業務能力突出,2012年11月,蔡世鋒從福建省尤溪縣國有林場副廠長“跨縣”調任建寧縣國有林場擔任黨支部書記。
上任沒多久,蔡世鋒收到了“三明市委黨校51期科級領導干部培訓班”的《入學通知書》,培訓時間為2個月。揣著《通知書》,蔡世鋒滿心歡喜,心想: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外出的機會越來越少了,這次難得有2個月的學習培訓時間,借此機會既可外出又可以結交不少同學。
科級領導干部培訓班于2013年5月2日正式開學,蔡世鋒如期到校報名,與來自三明各地的學員開始了他們的“校園生活”。學習課程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短期的學習培訓,也讓蔡世鋒倍加珍惜。
“同學一場不容易!今天咱們小組搞個集體活動如何?”5月8日,身兼班級小組長的蔡世鋒,為增進同學感情,上午一下課,便向同學們提議搞個聚餐活動。
抵不住蔡世鋒的盛情邀請,同學們便隨他來到三明市梅列區某酒店。
“蔡組長,我們就吃個便飯,酒就不要喝了吧?”席間有同學提議。
“大家聚在一起是緣分,不喝點酒怎么能盡興呢……”在蔡世鋒的勸說下,同學們推杯換盞。酒足飯飽之后蔡世鋒付了2000元餐費,一路搖搖晃晃地回到住地。
過了幾天,學校安排學生到沙縣調研。調研結束后,蔡世鋒為與來自沙縣的同學加深感情,便邀請他們在沙縣城關某酒家用餐,餐費花費200元。
6月15日,幾乎是情景再現,蔡世鋒又借聯絡感情的名義,盛情邀請了部分在市區的同學一起到市區某餐館吃飯,蔡世鋒支付了320元餐費。
培訓結束前,學校安排學員赴安徽省合肥市參加異地培訓考察。
6月27日,培訓班來到了合肥市委黨校進行異地交流學習。學習期間,蔡世鋒又再次邀請同學聚餐,花費716元。
7月2日,整個培訓班結束后他再次宴請了部分同學,消費290元。至此蔡世鋒在短短2個月的培訓中,輾轉3地分5次宴請了同班同學,累計花費3526元。
回到單位后,蔡世峰將5次宴請同學的費用發票在單位財務室報銷入賬。
●查處經過
2015年3月初,建寧縣紀委收到三明市紀委駐林業局紀檢組關于蔡世鋒涉嫌違紀案件移送函,反映該縣國有林場黨支部書記蔡世鋒存在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
“在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下,還有人敢頂風違紀,必須嚴肅查處!”建寧縣紀委迅速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
隨即,調查組兵分兩路,一路與市林業局紀檢組取得聯系獲取更為詳細的資料,另一路來到縣國有林場調閱了財務賬本尋找證據。
根據線索,調查組很快在建寧縣國有林場的財務賬本中找到了相關憑證,待收集整理完后,調查組立即對蔡世鋒進行約談。
“群眾反映你超標準接待和違規公款吃喝,請你如實交代!”調查組開門見山。
“我們接待都按標準操作,并沒有違紀。”面對調查組人員的詢問,蔡世鋒狡辯道。
“2013年在市委黨校參加培訓期間你都做了什么?”
見調查組問有所指,蔡世鋒頓時慌了神兒。
“我想想……”蔡世鋒故作疑惑,“對了,我請同學吃過幾次飯,不過都是自己掏的錢。”
“自己付的錢?那你看看這些是什么!”調查組人員看蔡世鋒仍心存僥幸,就將其報銷的發票亮出來。
看到證據,蔡世鋒一時語塞,交代了自己的違紀行為。
案件到此水落石出。經查,建寧縣國有林場黨支部書記蔡世鋒違規公款吃喝,共計花費3526元。2015年6月8日,經建寧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蔡世鋒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所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并在全縣通報。(林鳳都 李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