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一段《陜西警察與出租車司機起沖突被其暴打》的視頻流傳網絡。視頻顯示,一民警在執法時與司機產生爭執,被司機拉拽后先打了對方一耳光,隨后被對方打倒在地。
事發后,當地警方對此事的處理方式引發爭議,被指“和稀泥”。
警方:已調解,司機賠償醫藥費
澎湃新聞從視頻中看到,一輛牌號為“陜AU1031”的比亞迪出租車停放在路邊,一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與另一位男子正在出租車駕駛室旁進行爭執,雙方互相推搡、拉拽。爭執中,身穿警服的男子給了對方一耳光,隨后被對方猛擊幾拳,掄倒在地。
3月29日19時19分,西安交警支隊官方微博“暢通西安”回應稱:此事發生于2014年11月19日,系出租車司機拼座時與學生發生沖突,并將其打傷,當事民警路過制止時發生。警方已依法予以處理。
西安交警支隊的回應微博發出后,不少網友在微博下留言, 要求交警支隊給出更明確的回應。有網友認為,交警支隊并沒有說明究竟是哪一方受到了處理,也沒有就雙方的行為是否合理給出明確判斷。還有網友表示,該司機的行為涉嫌妨害公務,警方應該追究司機的相關責任。
3月30日上午,西安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轄區派出所去年已對此事進行處理。對方強調,是當事出租車司機接受了處理。對于當事民警當時屬不屬于執行公務以及打人司機如何被“依法處理”,對方并未解答,只強調讓記者看官方通報。
據西部網報道,西安交警支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視頻中身穿警服的男子是車管所民警,被打后住院。事發后經過協商,出租車司機承擔了所有的醫藥費,雙方達成了諒解。
律師:“這種處理是在和稀泥”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馬文斌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西安警方這種處理方式是在“和稀泥”;警方應對該民警的執法行為是否適當做出明確回應,對于司機抗拒執法的行為也要給予定性。
馬文斌稱,該民警不論當時是路過還是接警處置,只要身穿警服處理糾紛,就是在行使國家權力,其行為可以算作執行公務;出租車司機對執法人員進行人身攻擊,或構成妨害公務罪,警方應當對其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須對當事人提起公訴。
馬文斌還稱,警察打出租車司機的行為也不合法,警方可以根據《人民警察法》和《公務員法》對其進行處罰。
“協商處理并不適用于此案。”馬文斌解釋,民警在行使執法權,司機是執法對象,所以這件事跟普通的打架不一樣,不是調解賠償醫療費就可以了,警方一定要給個明確的說法:首先不能包庇自己人,民警打人要進行處理;司機抗拒執法,是輕微還是嚴重,是否構成犯罪,也要給出明確答復。
(原標題:陜西民警處置糾紛扇司機耳光遭毆打,警方處理被指“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