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西崇左3月9日電 3月9日,廣西崇左市寧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某遠等9人涉嫌犯非法生產、運輸制毒物品一案,該案為中國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涉毒案件,該團伙被控生產冰毒原料麻黃堿超過1.7噸。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5月、8月、12月底,鐘某某(另案處理)為生產麻黃堿,先后組織劉某遠等9人到寧明縣那堪鎮馱樓村松香廠制作制毒物品麻黃堿,產出的麻黃堿成品交由陳某參(另案處理)運離。該團伙三次累計生產麻黃堿68袋、每袋25公斤。劉某遠等9人每人每次分得3萬元至15萬元人民幣不等的酬勞。
2020年4月,由于生產制毒物品氣味刺激濃烈,擔心引起工廠周邊群眾注意,鐘某某決定轉移生產基地。劉某遠等人停工轉移制毒設備、原料和毒品半成品,離開寧明縣。
案發后,公安機關在寧明縣城中鎮高嶺安置倉庫查獲制作制毒物品的設備及原料一批,在四輛大貨車上查獲制毒物品原料及半成品一批。
公訴機關認為,劉某遠等9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制毒物品,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9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審判長組織、引導控辯雙方進行證據質證、辯論,并聽取了被告人最后陳述。
該案將擇期宣判。
據悉,麻黃堿為生產冰毒(甲基苯丙胺)的主要原料,只需經簡單加工程序,1公斤麻黃堿便能產出至少0.7公斤冰毒。(記者 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