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塊錢的路要價160元?
智能終端監控錄像還原 竟是乘客酒后亂投訴
搭乘出租車從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到臨河街經開一區,“的哥”不打表,到達目的后向乘客索要高價車費160元。可經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調查后發現,這竟是一起虛假投訴行為。4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綜合執法六大隊通報了這起案例。
監控錄像記錄全過程 這起投訴有點假
據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綜合執法六大隊稽查員胡博介紹,11月30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綜合執法六大隊接到一起投訴,投訴人稱11月30日1:30搭乘車牌號為吉AZXX66的出租車從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去臨河街經開一區,駕駛員不打表,并且在到達目的地后向其索要了160元的高價車費。
根據投訴內容,執法人員立即對此起投訴案件展開調查,并收集、提取了被投訴出租車事發當晚的行車軌跡和智能終端監控錄像,還原了事發當時的情況。經調查,真實情況與投訴人所投訴的內容并不一致,車輛GPS與投訴人所描述的乘車路也線并不吻合,車內監控錄像還記錄下了這名乘客乘車的全過程。
虛假投訴將讓乘客留下不良記錄
根據車內監控錄像顯示,吉AZXX66出租車,從阜豐路上的一家飯店門前拉載投訴人去往臨河街經開一區,到達目的地后乘客微信支付了6元車費。但乘客因醉酒誤認為自己攜帶了行李,幾次三番向駕駛員索要,進而與司機發生口角,并以泄憤為目的撥打電話進行虛假投訴。
至于投訴時,投訴人所提到的“駕駛員不打表,到達目的后向乘客索要高價車費160元”,執法隊員查明,這是乘客酒后亂投訴,“駕駛員并無向乘客索要高價的行為,在行駛過程中按照規定使用了計價器運營,我們不會對駕駛員進行任何處罰。”對于乘客酒后亂投訴的行為,胡博表示,“乘客在乘坐出租車時應該樹立正確的投訴維權意識,合理運用有效的投訴手段,否則將在執法部門留下不良記錄。執法部門在保護乘客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保護出租車駕駛員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
“的哥”遭遇不實投訴,幸好從今年開始,我市出租汽車安裝了車載智能終端,執法人員做了調查,了解事情的真相,否則“的哥”可能被冤枉。事后,執法人員嘗試多次與投訴人取得聯系,對于當日進行的虛假投訴,該投訴人表示,自己并非當事人,當事人為他的哥哥,目前哥哥已經出國,不方便提供他的聯系方式。
醉酒乘客到底該不該拉?“的哥”左右為難
據了解,在出租車營運期間,我市不少“的哥”都遇到過醉酒乘客,很多時候都是有理說不清。那么,醉酒乘客到底該不該拉?記者走上街頭,采訪了幾位“的哥”和市民,結果發現,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的哥”孫師傅前幾天就遇到了一位醉酒乘客,車剛開沒幾分鐘,他就哇哇開吐,到達目的地后,乘客說啥也不支付車費,“乘客吐在車里,就得去刷車,耽誤時間還耽誤賺錢,特別麻煩。”孫師傅告訴記者,遇到這事也挺為難,“不拉,擔心乘客酒后安危,拉吧,害怕影響正常營運。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駕駛員都會選擇忍氣吞聲,誰會和喝多了的人較勁,對方如果通情達理會給點賠償,很多時候就直接走了。”
在市民李女士看來,廣大乘客一定要尊重出租車駕駛員的勞動,“的哥很辛苦,掙錢都不容易,一旦遇上個不講理的醉酒乘客,很可能工作付出的辛苦就要付之東流了。”李女士說,“喝醉酒的人需要照顧,出于人性化的角度來考慮應該拉乘,但在醉酒的情況下,一定要有人陪同乘坐出租車,一旦給出租車帶來損失,應給予相應的賠償。”
隨后,就哪些情形出租車駕駛員可以拒絕其乘車,記者進行了采訪,據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在禁止停車的路段要求乘車的,或無看護、陪同的醉酒或者精神疾病患者要求乘車的情況,駕駛員可以拒絕乘客乘車。
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提醒出租車駕駛員和廣大乘客,駕駛員和乘客在營運過程中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遇到問題可以撥打87691234進行投訴,但切勿以不正確的方式互相刁難。長春晚報記者 梁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