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導游被刑拘 當天另兩名游客也被打
1月15日,警方在哈爾濱市,將自稱姓李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抓獲,經確認,他是哈爾濱市桃園旅行社的一名員工,目前,因涉嫌強迫交易罪,姜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而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其實當天因拒絕導游推銷自費項目而被打的,不止宗某一人,另外兩名游客宋某和肖某也被打了。
游客肖某說,當天他與宗某乘坐的是同一輛大巴車,也是因為沒有購買自費項目,而被關在車內,看到宗某被打后,他上前勸阻。
游客 肖某:我勸了一下,后面那個導游又開始打那個女生(宗某),我首先是勸架,先勸下來再說,我勸著勸著,突然那導游(助理)他轉過來給了我一巴掌。
隨后,肖某向紅旗派出所報了案。
而事發(fā)當天傍晚,雪鄉(xiāng)景區(qū)內的雪鄉(xiāng)派出所,也接到一名游客宋某的報警,稱自己被導游打傷。
大海林林業(yè)地區(qū)公安局民警 吳冰:(宋某)敘述那個導游態(tài)度特別強硬,說話總帶臟字,對于一些不買導游另行推薦套票的游客,采取一些侮辱性的語言。最后收到他錢的時候,跟那個導游發(fā)生了爭執(zhí),廝打過程中,另一名李導(姜某)的助理,伙同(姜某)就把宋某給打傷了,造成眉骨輕微傷。
民警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還有更多的游客向他們反映,他們遭受了導游同樣的對待,態(tài)度蠻橫,言語侮辱游客。經辨認,這些游客遇到的都是同一名導游,只是不在一輛大巴車上。
大海林林業(yè)地區(qū)公安局民警 ?吳冰:我們就連夜把整個70余名游客做了取證材料,證實了這個導游在整個過程中有一些強迫交易的行為,就決定把這兩個案件并案處理。
低價拼團強迫消費 打人導游曝“行規(guī)”
記者從大海林 重點國有林管理局旅游局了解到,雪鄉(xiāng)單人旅游 按照最低價,車費、吃飯、住宿一晚,不玩任何自費項目,也要600元左右。那么,旅行社低價團是如何營利的呢?1月15日,犯罪嫌疑人姜某在被押解回大海林林業(yè)地區(qū)公安局的路上,交待了部分所謂的“行規(guī)”。
民警:(游客)合到你這多錢?
犯罪嫌疑人 姜某:不合到我這,咱們就是給旅行社干。比如說你報名,一個人240(元),之后雪鄉(xiāng)兩天連吃帶住,不包括自費(項目)。(旅行社)就是靠這個自費(項目)來彌補中間那個空。
姜某供述,他們旅行社和這些景點都有協(xié)議價格,導游會強行加價向游客推銷自費項目。這次事件中,姜某賣給游客宗某的雪地摩托項目是450元,而在大海林重點國有林管理局管轄內,雪地摩托自費項目的門市價格是280元。
民警:票都簽旅行社票唄?
犯罪嫌疑人 姜某:對。
民警:也不用去買去?
犯罪嫌疑人 姜某:對。
姜某說,如果他們帶的游客人少,還是不掙錢,必須要將散客集中。很多單人游客都是在網上或者經營規(guī)模較小的旅行社報的低價團。姜某所在的旅行社,就是從這些地方把游客按照每人500元到700元的價格買過來,拼成一個大團,再帶去雪鄉(xiāng)旅游。
犯罪嫌疑人 姜某:比如說一個團50個人,就得付三萬五左右,這一個車,不算雪鄉(xiāng)那里邊房,不算車也不算吃,也不算95(元)那大門票,加一起的話(成本)得四萬五(千元)左右。
民警:那怎么給你算啊?
犯罪嫌疑人 姜某:提成,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二,比如說你利潤要掙四萬的話,這一車,就乘以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二。
姜某稱,這些游客在車上就必須要購買上千元的自費項目或是更多,他們才能掙到錢,到了春節(jié)旅游旺季,還要漲價。而本地游客在報團時,收費還要更高。
大海林林業(yè)地區(qū)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教導員 郭勇:所謂東北人,本地人(游客)報團就不是這個價,(旅行社)就不買了,必須得多交錢。因為你們(本地人游客)都知道,懂這些不會去消費。
目前涉事導游所在的旅行社已被要求停業(yè)整頓,央視新聞將繼續(xù)關注黑龍江省旅游委對這一事件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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