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車主聲音:有必要還原事實
12月19日下午,根據網友“青椒肉絲覅青椒_EnjoyLow”指引,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到了涉事車主蔡先生。
據蔡先生回憶,11月3日,他帶著老婆孩子駕車準備去寧波玩,上午9時許,他從桃浦西路從北向南行駛,快到955號金光花苑小區門口時,看到吳女士騎電瓶車飛快從小區里開出來。
“當時我已經感覺她車速太快可能有問題,下意識松開了油門準備剎車,到路口后看見她已經失控,并開始側滑采取主動措施。”蔡先生說,最終他剎停,吳女士摔倒在他右側車邊,車子并未與她身體發生接觸。
蔡先生說,事發后,他將吳女士扶到路邊,主動報警。在警察到來前,吳女士的丈夫,也就是事后的“袋鼠騎手”余述江到達。
根據蔡先生的表述,警察到場后,詢問吳女士是怎么行駛的,其表示:是從小區出來右轉。警察再問:蔡先生車輛有沒有與她身體發生接觸,吳女士表示,沒有。
隨后,警方當場表示,按交通事故判定吳女士全責。其間,因為不滿交警的判定,余先生情緒略有波動。最后,交警扣下雙方的車輛,并約定11月6日,雙方到交通事故科處理。
蔡先生說,11月6日,因為吳女士骨折需臥床,余述江背著嬰兒去了交通事故科。看過行車記錄儀,余先生沒有過多爭辯。交警詢問后,得知吳女士是去上班路上,可以試試走工傷賠償,蔡先生表示回去開證明、辦手續。
當天下午1點半,雙方再回到交通事故科辦結此事,事情發生轉折。蔡先生回憶,聽說自己妻子負事故全責,走不了工傷賠償后,余先生表示,他和妻子無力承擔四五萬醫藥費,并詢問交警能否判雙方各半責。
11月6日后,余、蔡二人再無正面接觸。蔡先生說,之后一個月里,他去事故科錄了一次筆錄,因為余述江不同意協商解決,此案進入司法鑒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