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雙案
“9·9”案與“5·24”案皆發生在樂平登高山,從一開始便互有牽連。
1999年9月9日晚,一對情侶在登高山上約會時遭到搶劫,男青年被砍死、女青年遭強奸,此系“9·9”案。
“5·24”案發生在8個月后。2000年5月24日凌晨,樂平中店村綠寶超市老板蔣某才與外地女子郝某約會時遇害,郝某失蹤。蔣某才尸體被發現4天后,樂平市區出現一支腐爛手臂,DNA檢測證實屬于失蹤者郝某。
兩起命案遲遲未破。2002年,《景德鎮日報》發文稱,接連發生的血案在樂平市民中造成恐慌。江西省公安廳為此將“5·24”案列為省廳督辦案件,景德鎮市公安局則派出刑警支隊精干力量參與案件偵破。
這一年6月5日,樂平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兩案告破,除汪深兵“潛逃”外,其余犯罪嫌疑人全部歸案。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與汪深兵被指砍死蔣某、輪奸并分尸了郝某。黃志強和方春平還被警方認定為“9·9”案嫌犯。
經歷4次審判,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排除黃志強、方春平參與“9·9”案;同時“鑒于本案具體情況”,改判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與程立和4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9·9”案的另一嫌犯程某財,此時已被執行死刑。但據張維玉透露,程某財最終未被認定參與此案。
“9·9”案成了“無頭案”。而“5·24”案中,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均不服判決,自稱有罪供述乃刑訊逼供所致,歷經近14年申訴才于2016年12月22日被江西省高院以“疑罪從無”方式改判無罪。次日,汪深兵也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
“5·24”案原審被告人被無罪釋放后,該案亦成為無頭案。
開庭前日才知追加起訴的非“5·24”案
2012年,方林崽自認實施“5·24”案,但未得到官方認可。為獲取他自承真兇的有力證據,黃志強等原審被告人家屬和申訴律師團,多次找到方林崽家人,主動提出免費幫助方林崽辯護,俱被拒。
“僵局”在2013年10月30日被打破。方林崽案當天在景德鎮市中庭審,原“5·24”案申訴律師團成員薛榮民退出后,成為方林崽案中被害人家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得以進入庭審現場。
薛榮民回憶,方林崽當時說了與本次庭審幾乎一模一樣的話,即承認實施“5·24”案、否認“不是他做的案件”。這起“不是他做的案件”當年未公開,也未被納入起訴書。
方林崽案自2013年開庭審理一次便無進展。近一年后,薛榮民才從非官方渠道獲悉,該案已退回補充偵查,當時被認為可能是就“5·24”案進行調查。
“5·24”案律師團閱卷后也證實了這個猜測。樂平市公安局曾從案發現場提取29枚煙蒂等物證,在有辯護律師申請的情況下卻未作DNA鑒定;方林崽自認實施“5·24”案后,2013年4月17日公安部曾出具鑒定報告,稱現場3顆煙蒂來自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但這份報告被隱匿多年。
被指遭隱匿的還有方林崽在2000年被警方詢問的筆錄。警方追查受害者郝某的IC電話卡,一度找上方林崽,但因IC卡特征與描述不符便排除其嫌疑。
“5·24”案平反后,方林崽案順理成章地走入新程序。
2017年1月16日上午,薛榮民前往江西省高院申訴信訪中心登記,申訴要求責令景德鎮中院盡快回復審理方林崽案,同時申請該院就方林崽案主審法官沈曉潔回避做出決定。沈曉潔也是景德鎮中院“5·24”案原審法官。
次日,景德鎮中院答復薛榮民,決定讓沈曉潔回避,由景德鎮中院刑事審判庭一庭庭長徐曉明任審判長,組成新的合議庭審理方林崽案。
2017年2月13日,景德鎮檢察院決定追加起訴方林崽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5月10日獲悉檢方追加起訴的罪行為“9·9”案后,大吃一驚的薛榮民才合理懷疑,2013年方林崽口中“不是他做的案件”,應該就指此案。
庭審前一天,薛榮民律師才知檢方追加起訴的遺漏罪行并非“5·24”案。
休庭期間,薛榮民見到“9·9”案被害人家屬時得知,早在2015年8月底,他們便被通知準備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意味著當時已決定追加起訴方林崽涉嫌“9·9”案。
薛榮民告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公訴人就“9·9”案提出的都是物證、書證等常規證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席庭審人員透露,指控最為關鍵的證據是2014年重新鑒定的精液,警方稱該精液于1999年案發當天從女方體內提取,不過當時未送去鑒定,2014年一位刑警才將此證據送檢。
不過方林崽依舊予以否認。其辯護律師作無罪辯護的同時對證據提出質疑,要求排除非法證據,申請重新鑒定和證人、鑒定人出庭等。
5月11日,庭審只部分證人到庭,鑒定人則以有事為由未出庭,法院也未進行非法證據的排除。
薛榮民透露,方林崽的庭審表現也讓“9·9”案被害人家屬心生疑慮。他們覺得從作案手法上看像是方林崽所為,但時隔15年才做精液鑒定,加之方林崽否認,感覺證據不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