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辱母案最新消息匯總:于歡殺人案官方情況報道
辱母案始末:山東冠縣辱母案始末 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全文內容
涉黑團伙起底:頭目吳學占資料(圖) 背景揭秘
資料:山東冠縣源大工貿公司蘇銀霞、丈夫于西明資料照片(圖)、于歡資料照片
4月2日消息:記者從聊城市委宣傳部獲悉,于歡案處警干警在警情處置過程中存在處警不力、對現場處置嚴重失責等失職行為。聊城市紀委、市監察局責成冠縣紀委、縣監察局對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審查。
于歡案經媒體報道后,聊城市迅速成立了由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牽頭的聯合工作組,就案件涉及有關問題展開調查。據聊城新聞網消息,調查組調取有關報警電話錄音、與蘇銀霞有關的投訴、相關的報警處警視頻和記錄等資料,查閱分析處警現場執法記錄儀視頻、廠區監控錄像、卷宗筆錄等資料及視頻,對案件相關人員進行取證談話。
央視記者從聊城市委宣傳部獲悉,經聯合工作組調查,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蘇銀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討債人員阻止于歡、蘇銀霞離開接待室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歡案處警干警在警情處置過程中存在處警不力、對現場處置嚴重失責等失職行為。依據有關規定,聊城市紀委、市監察局責成冠縣紀委、縣監察局對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審查。
另據新華社此前報道,2016年4月14日,杜志浩等10余人到位于山東冠縣的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催要高利貸,并對企業法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有侮辱謾罵言行。民警出警后,于歡欲離開被阻止,與討債人發生沖突,于歡持尖刀將杜志浩等4人捅傷,杜志浩于次日凌晨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3月26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3月24日已經受理于歡故意傷害一案的二審。文/央視記者張明
新華社濟南3月29日電(記者吳書光、王陽)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9日向記者通報,于歡故意傷害一案,合議庭已于3月28日通知于歡的辯護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親屬、被害人郭彥剛的訴訟代理人到山東高院查閱案卷。
26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24日已經受理于歡故意傷害一案的二審,并已經組成合議庭,將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開予以審理。
2016年4月14日,杜志浩等10余人到位于山東冠縣的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催要高利貸,并對企業法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有侮辱謾罵言行。民警出警后,于歡欲離開被阻止,與討債人發生沖突,于歡持尖刀將杜志浩等4人捅傷,杜志浩于次日凌晨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