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在采訪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西高都派出所所長潘慶春時,他對南都記者說,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已展開調查,正在全力以赴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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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在8月24日下午公開回應稱,“徐玉玉被詐騙案牽動著眾人的心。案件發生后,羅莊分局高度重視,迅速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專案組。目前,專案組民警已分赴多地開展調查工作,案件正全力偵破中。”
公安部在透露臨沂警方已經成立專案組同時,稱騙徐玉玉學費的銀行賬號已經鎖定歸屬地,同時,還稱8月19日臨沂另一女大學生曾報案遭遇電話詐騙,被騙走了6800元的學費。
對于徐玉玉被騙身亡,公安部再次提醒公眾警惕170、171開頭電話號碼,公安部公開解釋說,“170、171號段本來是為虛擬運營商準備的專門號段,但因為監管措施跟進不到位,無需實名登記即可購買,已經成了詐騙電話和短信的溫床。”
在得知即將入學的徐玉玉突然離世后,南京郵電大學公開痛斥騙子可恨,希望泄露他人隱私與行騙之人都能夠受到法律的制裁,并稱該校助學金是在到校后學校統一組織申請的,不存在未入學先電話通知錢數事宜的情況。提醒新生謹防上當受騙。
教育部在8月24日上午獲悉徐玉玉近萬元大學學費被騙走消息后,特別提醒大學新生謹防以發放助學金等為名的欺詐惡行,并稱,國家建立了完整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只要有經濟困難,政府和學校都會給學生提供合適的資助。
教育部鄭重提醒廣大學生尤其是大學新生,“無論是哪個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助,不應要求學生到A T M或網上進行雙向互動操作。如有類似要求的,請先向老師和當地教育部門咨詢,千萬不要擅自按照對方要求操作轉賬,以免上當受騙。”
律師說法
精準詐騙在于信息泄露
北京典謨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誓華對南都記者分析說,在徐玉玉被精準詐騙事件中,出現了考生和家長的電話信息,甚至家庭信息的泄露問題,“一定是在教育系統,這是這類信息的源頭。”在他看來,從法律層面上,這侵犯了公民的個人隱私權。
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邱恒榆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說,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里的“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齡、有效證件號碼、婚姻狀況、工作單位、學歷、履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數據資料。邱恒榆告訴南都記者,“如果有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這些公民個人信息的,涉嫌犯罪,最高可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采寫:南都記者 吳銘 衛佳銘 實習生 向治霖 王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