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7月3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一份名為《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的反饋》的文件在業內和網絡上流傳,引發廣泛關注。在反饋書中,多家國企對云南省物價局有關風電光伏電價的政策表示反對。
事件的起因是近日云南省物價局下發了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建議。方案中提出,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電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參照云南省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作為云南省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這點引起華能、水電十四局、華電、中廣核、三峽新能源等15家央企、國企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反對。他們在7月15號聯合署名發布了對此意見的反饋書,并傳遞出不予認可、嚴重錯誤解讀等關健詞。同時表示,保留向國家有關部委申訴的權利。
業界人士分析認為,對此政策,云南省物價局和新能源企業的依據和分析都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按照云南省物價局的看法,可再生能源法中規定,可再生能源電價的參考依據是常規能源,而對于云南省來說,目前水電裝機占80%以上,水電已經是云南省的常規能源。但新能源企業卻不這么認為,他們表示,可再生能源法對常規能源的定義是站在全國電力結構的角度上考慮的,因此火電仍然是我國的常規能源,而火電也就是脫硫燃煤上網電價約為0.33元/度,水電僅為0.2元/度,這樣一來,每度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價格就會無形中下調0.13元。企業表示,價格下調0.13元,對于云南光伏和供電沒有形成規模效應的地區影響非常大。同時也有研究機構指出,光伏行業形成了過剩產能。針對新能源電價調價的呼聲在2012年就有了,因此,云南省物價局還是有一定的依據。(記者李健飛)